1月24日,温州市体育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发布《温州市加强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监管方案》),这是我市出台的首个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标准和监管实施方案。
《监管方案》明确,到2025年,全市体育培训机构备案率100%,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体育培训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培训行为全面规范,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监管方案》规定,培训机构涉及多个点位的,要做到“一点一证”,在备案核准的培训地点办学,不得擅自设立培训点。
原则上每班次培训的学员人数不超过35人,超过10名学员的培训应至少配有2名教学人员。
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财务与资产管理的规定,收费时段与培训安排应协调一致,一次性收费不得超3个月或60课时。对于培训对象未完成的培训课程,有关退费事宜严格按双方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从事体育类校外培训服务的机构设置需符合《温州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准入标准》)。《准入标准》自2月1日起正式试行,对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置、场地设施、从业人员、培训内容、审批登记、资金监管和管理要求等予以严格规范。
温州是继省体育局、省教育厅联合出台《浙江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后,首个出台准入细化标准和审批办法的地级市。
据了解,温州市已申报登记的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有750家,其中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657家、在民政部门登记的9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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