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 温州 正文
温州多地实行诊所药店“哨点”预警十二条
2022年01月30日 08:40:52 来源: 温州网

  为加强医疗机构和药店的防疫哨点作用,即日起,温州市鹿城、永嘉等县(市、区)全面实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诊所、药店“哨点”预警十二条。

  该十二条涵盖四个严格、四个一律、四个奖励。四个严格包括诊所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制度、首诊负责制和闭环管理;诊所、药店严格执行扫(亮)码、测温、戴口罩、消杀等各项防控措施,在明显位置张贴不接诊发热等十大症状的告示;诊所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药店严格执行现行四类药品禁售及实名登记政策。四个一律则为医疗机构防控不力导致疫情传播扩散,一律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医师防控不力导致疫情传播扩散,一律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疫情防控期间擅自接诊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一律停业整顿;药店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一律予以停业整顿;疫情防控期间违反医院感染等疫情防控规定,一律按照法律法规从重从快处罚。

  各地还推出了配套奖励措施,如诊所、药店主动发现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属于未在省疫情防控平台内的,经登记报告、留观等规范程序,交由属地街镇确认并纳入隔离管控的,给予当事人奖励;诊所、药店主动发现次密接或密接对象,规范报告并纳入管控后,给予当事人奖励;群众发现并举报诊所、药店违规接诊或销售禁售药品,经核实后奖励当事人;有其他重大发现的,另行予以重奖。


标签: 药店;诊所;疫情防控;医疗机构;接诊;停业整顿 责任编辑: 江小来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Copyright © 1999-2017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

温州多地实行诊所药店“哨点”预警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