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动态监测我省县域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及时掌握教育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优势与不足,浙江省教育现代化研究与评价中心在省教育厅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对全省89个县(市、区)以及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的2018年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进行了监测。现将本次监测结果公告如下:
第一部分
浙江省2018年度县(市、区)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监测背景
一、监测目的
浙江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探路者、先行地,明确提出了在全国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目标。2011年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在全省开展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评估工作的通知》,启动了教育现代化县(市、区)创建工作。目前,全省已有74个县(市、区)通过了教育基本现代化县(市、区)评估验收,覆盖面超过80%。然而,教育现代化是一个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变化的动态过程,为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省教育厅建立了常态化的监测机制,引导全省各地不断朝着教育现代化的方向迈进。
2018年度监测工作旨在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努力破解教育系统“五唯”顽瘴痼疾,彻底扭转不科学的评价导向。通过第三方专业评估,形成分区县诊断式分析报告,提出问题解决方案,推动我省在全国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建成教育强省。
二、概念界定
参考国内外教育现代化的研究成果,教育现代化包含以下几方面的内涵。第一,教育现代化不只是一种教育形态,还表示较高的教育水平。教育现代化是教育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社会、经济、科学技术相适应的具有现代社会先进特征的水平状态。第二,教育现代化不只是一个固定的目标,还是一种动态的过程。教育现代化是从与传统的农业社会相适应的传统教育形态向与工业社会相适应的现代教育形态转化过程,是发展中国家对处于世界教育发展先进水平国家的追赶过程。第三,教育现代化不只是教育数量增长,还是教育整体转换。教育现代化是教育内涵、要素、形态、特征等从传统教育向现代教育转换的过程。第四,现代化的根本标志是人的现代化,是人的全面充分的发展。教育现代化的核心是人的现代化。
三、监测指标
本次监测所使用的指标体系为《浙江省2018年度县(市、区)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监测指标细则》。该指标体系在《浙江省2017年度县(市、区)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监测指标细则》基础上修订而成。在修订过程中,我们坚持与时俱进、适当微调、总量不增、相对稳定的原则,充分考虑县(市、区)教育构成和发展的特殊性,基本做到了兼顾过程性目标与结果性目标、协调全面性与典型性、结合科学性与操作性、平衡硬指标与软指标、彰显时代性与前瞻性。具体监测内容如下:
(一)优先发展
设3个二级指标,14个监测点。主要监测经费保障、教师保障和资源保障落实情况。共35分。
(二)育人为本
设2个二级指标,8个监测点。主要监测素质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落实情况。共15分。
(三)促进公平
设2个二级指标,14个监测点。主要监测义务教育资源均衡发展和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落实情况。共25分。
(四)教育质量
设2个二级指标,9个监测点。主要监测各类教育发展水平和学生发展情况。共15分。
(五)社会认可
设1个二级指标,1个监测点,即社会公众(含学生、家长、教师、校长、社会代表等)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共10分。
另设反向扣分指标2个:一是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师德师风、群体事件、公共卫生、违规招生等问题并产生较大负面影响情况,共4分。二是存在小学班额超45人、中学班额超50人的情况,共1分。
与《浙江省2017年度县(市、区)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监测指标细则》相比,2018年监测指标体系增加了《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6号)中的有关要求,如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学校规模不超过2000人、每百名学生拥有优秀教师数等内容。需要说明的是,该指标体系仅面向县域基础教育领域,不涉及高等教育,不对省级层面、设区市层面及学校个体进行评价。
四、数据来源与赋分方法
本次监测的数据主要通过教育事业统计年报、教育经费统计年报、浙江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以及省教育厅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提供基础数据等渠道采集。同时,为确保相关数据的准确性,对部分指标进行了实地核查或抽查。
根据2017年监测实际情况与经验,我们按照“增加等级赋分和相对赋分,减少绝对赋分”的思路,适当调整了赋分办法。目前,有10项指标采用绝对赋分形式,19项采取等级赋分,18项采取相对赋分,其中一项指标既有绝对赋分、又有等级赋分。同时,修订了指标内涵与计算办法,以进一步明确指标内涵、统计口径、计算法则,体现教育现代化监测的科学性。
第二部分
浙江省2018年度县(市、区)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监测结果
一、总体达成情况
监测结果显示,2018年全省县域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总体达成度为70.70%,教育现代化达成度超过80%的县(市、区)共13个,达成度在70%~80%之间的县(市、区)共30个。具体名单如下(参照省政府官网排序):
(一)达成度超过80%的县(市、区)
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富阳区、江北区、镇海区、诸暨市、普陀区、岱山县、嵊泗县。
(二)达成度在70%~80%之间的县(市、区)
余杭区、临安区、北仑区、鄞州区、奉化区、慈溪市、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泰顺县、南浔区、德清县、长兴县、安吉县、嘉善县、平湖市、海盐县、海宁市、桐乡市、柯桥区、上虞区、龙游县、开化县、定海区、天台县、云和县、庆元县、松阳县、景宁畲族自治县。
二、分项指标达成情况
(一)一级指标达成度
监测结果显示(见图1),全省县域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总达成度为70.70%。五个一级指标中,达成度最高的指标为教育质量(87.44%),中间依次为社会认可(87.05%)、育人为本(73.98%)、优先发展(64.42%),达成度最低的指标为促进公平(62.72%)。
图1 一级指标达成度
(二)二级指标达成度
监测结果显示(见图2),10个二级指标中,达成度排在前三位的指标分别为经费保障(96.60%)、教育发展水平(91.86%)和素质教育(91.22%)。达成度排在中间的指标依次为教育满意度(87.10%)、学生发展(83.63%)、资源保障(72.50%)和教育协调发展(64.00%)。达成度排在后三位的指标分别为义务教育资源均衡(61.71%)、国际交流与合作(48.17%)和教师保障(37.60%)。
图2 二级指标达成度
三、与2017年相比进步情况
自2017年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监测结果公布以来,全省各地认真研读监测反馈报告,对照监测指标查问题、找短板,并通过一系列工程和项目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虽然本次监测的部分指标、计算办法与2017年相比略有调整,但总体具有可比性。根据监测结果,2018年全省县域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总体达成度比2017年提高了3.18个百分点。具体分析如下:
(一)优先发展方面
近年来各县(市、区)政府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实现各学段教育经费逐年递增。同2017年相比,“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比上一年度增长”指标达成度提高到97.5%;“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比上一年度增长”指标达成度提高到96.75%。教师与公务员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逐步缩小了与当地公务员的收入差距,教师的获得感增强。“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工作绩效考核成绩”达标地区数量达到46个,增加了35个,达成度达到62.5%,比2017年提高了19.50个百分点。各学校办学条件有着明显改善与提升,2018年“每百名学生拥有功能教室、创新实验室的数量”达成度达到95%,比2017年提高了17.5个百分点。
(二)育人为本方面
全省各地始终坚持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大力实施素质教育,育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8年新增加的“开设劳动实践教育课程的学校比例”监测点达成度为100%。“建有规范化心理健康辅导站的中小学校比例”达标地区数量增加到15个,达成度达到85%,比2017年提高了46个百分点。各县(市、区)政府积极加强提高中小学教师国际化素养工作力度,选派优秀教师赴国(境)外访学研修,“教师境外学习研修经历的比例”达成度达到46.33%,比2017年提高了12.33个百分点。
(三)促进公平方面
近年来,我省在全面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基础上大力推进优质均衡工作,以“抓均衡、促公平”为核心,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努力实现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义务教育资源均衡指标全省平均分从2017年的7.88分提高到2018年的8.74分,达成度为61.71%,比2017年提高了5.71个百分点。其中,“小学办学条件校际均衡”全省平均分2.61分,比2017年增长了0.86分,达成度达到74.57%,比2017年提高了24.57个百分点;“初中办学条件校际均衡”指标全省平均分为2.42分,达成度达到69.14%,比2017年提高了23.14个百分点。“创建省级学习型城市”达成度达到62.00%,比2017年提高了19个百分点;“适龄持证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成度达到72.67%,比2017年提高了19.67个百分点。
(四)教育质量方面
各县(市、区)政府坚持以“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每一所学校,让每一个孩子都能接受良好的教育”为宗旨,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普通高中水平考试累计合格率”达标地区数量增加到85个,达成度达到98%,比2017年提高了23个百分点;2018年新增加的“义务教育段每百名学生拥有中高级以上职称教师数”监测点,共有32个县(市、区)达到目标值,达成度为94%。
(五)社会认可方面
2018年,地方政府在“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方面得到了较高的公众认可度,全省教育工作公众满意度调查平均分从2017年的7.36分提高到2018年的7.84分。2017年全省县(市、区)最高得分为8.315分,最低分为6.847分,2018年分别为8.720分、7.158分。全省教育满意度呈上升趋势。
四、我省县域教育现代化发展薄弱环节
尽管与2017年相比总体上有所进步,但从教育现代化角度衡量我省2018年教育现代化工作,也存在一些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教育内涵发展程度不足
2018年监测结果显示,全省“生师比”达成度为61.14%;“省级成校现代化率”达成度为49.00%;“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比例”达成度为46.80%,即全省只有46.80%的县(市、区)实现了100%的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达到规定班额的比例”达成度为44.25%,即全省有44.25%的县(市、区)学校的班额达到目标值(县域内90%的幼儿园小、中、大班分别为25、30、35人及以下,90%的小学、初中的班额分别为40、45人及以下,80%的高中的班额为40人及以下);“中职学生省级及以上职业能力大赛获奖率”达成度为22.00%;“(控制)小学、初中学校规模”达成度仅为11.00%,即全省只有11%的县(市、区)将小学、初中学校规模控制在2000人以内(九年一贯制学校2500人)。这些数据均表明,虽然我省教育规模稳中有升,但各县(市、区)在内涵发展方面,还存在不少短板,需要加快从重规模向重内涵发展转变。
(二)教育资源配置均衡度不高
虽然义务教育资源均衡指标全省平均分比2017年有所提升,但离优质均衡的目标还有不少差距。从本次监测结果来看,全省在“义务教育资源均衡”(二级指标)达成度为61.71%。其中,“小学、初中办学条件校际优质均衡差异系数”达成度分别为74.57%和69.14%。另外,全省“国际交流与合作”指标达成度为48.17%。其中,“专任教师拥有境外学习研修经历的比例”达成度为46.33%。这表明,在未来一个时期内,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升教育国际化水平,仍然是我省教育工作的重点。
(三)教师保障达成度较低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工作,始终把保障教师工资待遇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不断提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待遇水平,但仍有部分市地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平均水平低于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平均水平,教师工资待遇保障依然是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一个短板。
(四)教育协调发展存在短板
2018年,全省“教育协调发展”(二级指标)达成度为64.00%。其中,“成人学校社会培训成果存入学分银行”达成度为43.00%,“在省级以上专业就读学生数占全体中职生比例”达成度为44.00%。这些数据表明,我省在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方面仍存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
五、加快推进我省县域教育现代化的建议
(一)加快教育内涵建设
规模数量的增长并不能直接促进学校教育质量的提高。新时代新形势下,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对教育和学习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加快教育内涵建设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必由之路。
加快教育内涵建设,需要转换动能,实现由重规模向重质量转变。要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及教育教学质量,加快提高我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比例和省级成校现代化率,鼓励每所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进一步控制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班额和学校规模,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合理分流学生,适当稳定农村学校生源;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不忘初心,立德树人,开展教育教学管理体制改革,推动教育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增强老百姓的教育公平感、获得感。
(二)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最终目标,是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要围绕“促进公平、提高质量”两大战略主题,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与供给量,满足人民群众“上好学”的现实需求,打破体制机制障碍,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壁垒,缩小城乡、校际差距,综合施策,将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重点工作来抓,注重义务教育内涵发展,以质量助均衡。
根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6号)文件精神,具体对标教育资源配置7项指标、政府保障程度15项指标、教育质量9项指标,重点在于提高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提升学校条件配置水平和校际均衡,推动县级政府依法履职,推广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数据的分析运用,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的工作成效。
(三)切实落实教师待遇政策
去年全国教育大会强调,全党全社会要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努力提高教师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待遇是依法行政、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关系到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把落实教师待遇作为重要的任务。
要进一步落实中小学教师工资收入不低于公务员水平这一法律及政策要求,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教育投入要更多向教师倾斜,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要完善联动机制,做好省教育厅、人力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三部门联合专项督查工作。按照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把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到位,并向农村、海岛等地理位置偏远、条件艰苦的学校教师倾斜。
(四)提高中职教育质量和成校现代化水平
发展更高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是时代发展的要求。一方面,要根据国务院《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优化教育结构,保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使绝大多数城乡新增劳动力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另一方面,要扩大中职生升入大学的比例,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平台,精准服务区域发展需求。
随着信息化时代及学习型社会的到来,城乡居民终身学习的意愿更加迫切,乡镇成人学校在成人教育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提高成校现代化水平,提升与整合成人教育资源,要创新领导体制,建立起与其他教育发展相协调的现代化成人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师资力量和管理水平,软硬件并重,建设现代化成校。要从各区域不同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乡镇成校现有办学条件出发,注重差异,分类创建现代化成校,提高成人教育实效。要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广泛开展各类继续教育,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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