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西湖边,北山街84号大院30号楼,这处树荫掩映中连着几间平房的青砖二层小楼,曾是新中国第一部宪法——1954年宪法的起草地。
西湖山水曾温润了宪法里的字句章条,也赋予了那部宪法草案一个浪漫的别名——“西湖稿”。
现在,“西湖稿”起草地已经成为“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
今天(12月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今年是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我们走进这座小楼,追寻“西湖稿”诞生的始末。
一
“治国,须有一部大法。我们这次去杭州,就是为了能集中精力做好这件立国安邦的大事。”
1953年12月24日,毛泽东主席带着宪法起草小组成员从北京出发,乘坐专列一路奔驰前往杭州。火车上,毛主席对随行人员这样说道。
如今,这段话刻在“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序厅背景墙上。
“立国安邦”四字,足见这部根本大法的地位。可如何起草一部这样的宪法,却是一道难题。毛主席带着起草小组同时从内外两个方向去寻找突破。
对内,要明确当时新中国的基本国情以及未来道路。
正如毛主席所言,“这个宪法是适合我们目前的实际情况的,它坚持了原则性,但是又有灵活性”。
在起草宪法草案第一稿的同时,毛主席正在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关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完整表述,他对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顶层设计和思考,许多都寓于这部宪法。这为这部宪法的起草确立了思想指导,确保其适应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
对外,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要具有时代眼光和国际视野。
以1949年《共同纲领》为基础,毛主席开列了一份关于中外各类宪法的参考书单,供起草小组和党内其他同志学习。书单中,有1918年苏俄宪法、1936年苏联宪法,有罗马尼亚、波兰、德国、捷克等国宪法,有1946年中华民国宪法等等。
起草小组一头钻进了宪法堆里,阅读、钻研各国宪法,并充分结合新中国的实际与特点,对于草案的初稿和条款反复斟酌、几易其稿。
宪法的起草和讨论工作,是在北京和杭州两地同步进行的。起草小组写出一稿,就发给北京,北京那边讨论后提出修改意见,反馈给起草小组后,在杭州再进行修改。
那时候没有电子邮件,双方的通讯需要靠电报和信件。“西湖稿”就在这样来来回回的讨论、修改、再讨论、再修改中诞生。
1953年12月28日至1954年3月14日,毛主席率领宪法起草小组成员,在西子湖畔度过了77个日夜,起草了宪法草案初稿,史称“西湖稿”,为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正式诞生奠定了重要基础。
二
只有深入人心,宪法才能获得人民真心拥护。
1954年6月15日一早,最新出版的《人民日报》上刊登了宪法草案全文,再次让全国人民沸腾。这意味着,宪法草案正式提交全国人民公开讨论。
事实上,几个月之前,经毛主席审定和修改的《宪法草案初稿说明》专门就宪法草案在文字上的特点作了说明:
“宪法是必须在全国人民中间普遍宣传和普遍遵守的,因此,条文固然要尽量简单,文字尤其要尽量通俗。从这个观点出发,宪法草案的文字完全用白话写成,凡是可以避免的难懂的字眼,一律加以避免。”
文字用白话,要求通俗易懂,正是为了让大家都能参与讨论。“五四宪法”最大的特征就是全民参与。
随之而来的这场大讨论,足以用轰轰烈烈来形容。据统计,当时约有1.5亿人参与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草案”的讨论,约占当时全国总人口的四分之一。在北京、浙江等地,甚至出现了抢购宪法草案的情况。
为了让更多人参与讨论,宪法草案的宣传是因人施讲的,如针对城市干部群众、农村干部群众,就有两个不同版本的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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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草案报告大纲 现存于“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
有资料显示,当时我国不少地方遭遇特大洪灾,很多是在防洪堤坝上组织民众进行讨论的。洪水冲坏了公路、铁路,讨论意见便用油纸包裹好,空运到北京来。
已故著名法学家许崇德曾回忆,为了及时整理全国人民的意见,工作人员经常加夜班,“每拆开一包,都非常激动”。
在近3个月的大讨论中,全国人民对宪法草案提出的修改、补充意见和问题超过118万多条,几乎涉及宪法草案每一个条款。这些意见可不是仅停留在讨论层面,而是经过认真讨论之后,有些被采纳写进了宪法。
让人民参与到宪法制定的讨论中来,这在世界上是极为罕见的,正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一贯坚持的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
三
1954年9月,经历了全民讨论的宪法,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全票通过。
2019年5月,“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曾收到一封北京来信。写信人名叫韩山,1954年时,他15岁。信中装着他当年写的一篇满分作文:《报喜信儿》。
韩山回忆,“五四宪法”通过的消息传开后,学校组织学生到街上游行庆祝,一出校门,口号声就在队伍中炸响开来。
作文写道:“欢乐传遍了每一个街巷——不,是传遍了整个北京,传遍了全中国!”
另一个有意思的细节是,当年出生的孩子中,很多人起名叫“宪法”。据公安部门统计,截至今年11月,仅在杭州,名叫“宪法”的就有92人。
两个细节,足见全国人民对于宪法颁布这一盛事的振奋与欢欣。通过制定一部新宪法确认已经取得的经验与成果,巩固革命的胜利成果,是全国人民的共同愿望。
“五四宪法”的实施,具有治国安邦的基石意义,它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国家的各项基本制度,指明了一条清晰、明确的通往社会主义的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新开端。我国现行宪法确立的许多重要制度和原则,都来源于对“五四宪法”的继承、坚持、完善和发展。
自“五四宪法”起,新中国此后又分别通过了三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订。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历史不断前行,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上,与时俱进的善法、善治,是我们每个人美好生活的底气。
回到西湖边,北山街,一年又一年,一批批市民游客来到当年这座起草“西湖稿”的小楼。这个意义特殊而重大的故事,在今天仍然一次又一次被重复着。每一次讲述与倾听,都在回望着“法治中国”的初心。
【档案资料】
“五四宪法”: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全票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史称“五四宪法”。
“五四宪法”除序言外,分为四章,共106条8954个字。宪法规定了中国过渡时期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宣布了国家过渡时期的总任务。
注:本文相关资料由“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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