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几何时,永康市棉纺厂号称浙江省最大的乡镇企业之一,被评为全国最佳企业形象AAA级、浙江省综合实力领先企业。后来,集体经济居然被厂长杜有良掏成了一个空壳,并成了高级骗术的道具,使四省棉农的“希望棉”变成了“伤心棉”。
在永康市,永康棉纺厂(以下简称“永棉厂”)与“杜有良”三个字总是连在一起的。
1987年,身为永康芝英镇副镇长的杜有良受命创办永棉厂。他和全厂干部职工一起,同心协力,为永棉厂的兴盛作出了努力,他自己则成为永康“两个半”能人中的一个。
正因为如此,当检察机关剥去杜有良“办厂能人”的华丽外表,还原他贪婪成性的本来面目之后,杜有良比其他腐败分子更多了些狼狈,也多了些尴尬。
2005年7月8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杜有良等人贪污、挪用公款、合同诈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杜有良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犯合同诈骗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办私企需要资金,永棉厂成了可以随意支取的银行
永棉厂虽然由杜有良一手创办,但毕竟是戴着“红帽子”的集体企业,不比私营企业那样能够随意支配。随着年龄的增长,杜有良心里泛起了强烈的失落感。
“我已经年纪大了,精力不如从前,需要一个帮手。”2000年,已经57岁的杜有良将自己长年在外做生意的大儿子杜曲靖招入麾下,任厂长助理、财务总管。厂里的财务马上发生了变化,永棉厂原财务科长应某某也感到奇怪:“永棉厂的财务原来一直比较正常,但自从2000年杜有良把儿子杜曲靖招进厂里后,财务上的事要杜曲靖讲了算,财务就开始混乱。”
明目张胆把国有资产据为己有毕竟不妥。2000年8月,杜有良的小儿子杜大胜与永康人应某合作在新疆注册成立新疆奇龙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龙公司”),杜有良巧妙地利用这个公司,曲线侵占永棉厂的资产。
为帮儿子筹措注册资金,杜有良以永棉厂的名义向应某借款588万元,并擅自以汇票方式挪借给杜大胜用于办理奇龙公司工商注册登记。奇龙公司注册完毕后,其中的578万元款汇回永棉厂后还给借款人应某,另外10万元作为永棉厂欠应某的借款日后归还。
为了让挪用公款成立奇龙公司的行为合法,杜有良虚构了“永棉厂要在新疆成立办事处”的消息,在厂内大肆宣扬。9月1日,杜有良与应某协商签订了协议书,载明“永棉厂在新疆成立办事处办公司需要验资,借款人民币588万元”,并从永棉厂一次性支付给应某资金补偿费10万元。其后,应某的股份转移给杜有良的二儿子杜亦可,由其两个儿子合办。
杜亦可虽说转到了应某的股份,但为奇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杜大胜而感到不快,并在新疆多次与杜大胜发生激烈冲突。杜有良赶赴新疆充当“救火队员”,大儿子安排在身边为自己捞钱做帮手,小儿子通过挪用公款办起了公司,说什么也不能亏待了二儿子。但钱从哪里来,杜有良仍然打永棉厂的主意。
他与杜亦可、杜大胜商量:奇龙公司是一个空壳公司,要有实体作支撑。国家对棉纺行业实行压锭政策,不允许再开新的棉纺厂,但可以“借鸡生蛋”,以永棉厂的名义设立分厂。
就这样,他们决定在新疆库车县,以杜亦可为法定代表人注册成立个人独资企业———新疆库车奇龙棉纺厂(以下简称“奇龙棉纺厂”),由杜亦可具体负责建厂工作。
经过实地考察,2000年9月10日,杜有良以永棉厂的名义与新疆库车县政府签订投资建厂的合同书,并征用了161亩国有土地。同时,杜有良在永棉厂内大肆宣扬在新疆创建了一个分厂,并煞有介事地带了永棉厂的十几名厂领导和中层干部,到新疆库车参加了奇龙棉纺厂的奠基仪式。仪式的工地上,赫然挂着“浙江永康棉纺厂库车分厂”的条幅。
库车是一个以产棉为主的农业县,突然有一家资产过亿的棉纺厂前来投资,也引起了该县主要领导的重视。为了表示诚意,库车县政府以每吨优惠1000元的价格,向永棉厂提供了2000吨优质皮棉,要求杜有良在2000年11月底动工建厂。但杜有良随即将皮棉给了奇龙公司,转手一倒卖,就赚取了优惠款100多万元。
此后,由奇龙公司与各相关单位签订合同等,进行投资建厂的各项工作。奇龙公司投资了建厂资金243万元,永棉厂直接汇付给奇龙棉纺厂173万元。两项416万元,均以“为永棉厂代付奇龙棉纺厂基建工程款”等为名,到永棉厂进行了账务冲销。
奇龙棉纺厂注册登记后,虽上马了办公楼、宿舍楼的基建工程,但因资金问题停建。杜有良的两个儿子,凭借永棉厂提供的资金出入豪华酒店,声色犬马,挥金如土,根本没有把企业的发展放在心上。库车县上百亩的工业用地被撂荒,杜有良望子成龙的一番苦心算是白费了。
2003年11月,新疆库车县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局经过在相关报刊公告告知的方式,依法收回了奇龙棉纺厂161亩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杜有良“办分厂”的闹剧也至此收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