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
“外包工”普遍维权难
有资料表明,在中国,已经开始有企业将人力资源外包作为市场竞争中制胜的重要手段,在未来10年里,这一行业将得到迅猛发展,然而这一行业在刚刚起步的时候,的确存在着相当严重的操作不规范现象。
日前,全国总工会就人力资源外包工问题进行了专项调查,调查结果表明,人力资源外包工因劳动关系复杂,普遍存在“维权难”的问题,亟须引起立法和执法部门的重视。
全国总工会负责此次调查的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工会组织的调查发现,目前大量企业在使用人力资源外包工,仅全国建筑系统使用各种形式的人力资源外包工就超过1000万人。但对劳务工本人来说却因为没有与企业直接确立劳动关系,各项权益不能得到劳动法的有效保护。
他们发现的问题主要有:通过人力资源外包到用人单位的职工在与单位或者雇主之间发生劳动争议时,中介机构应承担什么责任;中介机构在为用人单位输送劳动力时,是否应对劳动力进行相关的培训;劳动者的权益受到侵害,他与用人单位没有直接劳动合同关系,中介机构如何为劳动者主张权利等等。据对某个矿区的调查,人力资源外包工在原煤一线生产人员中占80%以上,大多已成为熟练工人和中坚力量。但他们的工资实际上与全民工、合同工、轮换工有明显的差别。突出表现在:基本标准工资低;看病都要自费;没有病假、探亲假等;不论工作表现如何,都不能评先进、没有疗养休养的权利,也不能申请困难补助。也就是说,他们在企业中只有干活的义务,没有其他任何权利。这种不公平不仅存在于煤炭行业,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于其他行业之中。
间接人事关系挑战现行法律
人力资源外包引发的问题对现行的法律和执法监督提出了新的挑战。
在目前的就业大军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是由人才公司或劳务中介公司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的,他们与人才公司或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再由人才公司或劳务公司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但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一般是用人单位将工资和劳动者需要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统一交到人才公司或劳务公司,劳动者从人才公司或劳务公司领取劳动报酬,人才公司或劳务公司负责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据全国总工会基层组织建设部有关人士说,由于人力资源外包工不直接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不直接在用人单位拿工资,在目前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劳动法规和劳动监察尚不十分到位的情况下,一些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便相互勾结,逃避法律责任和社会保障义务。由于受利益驱使,一些用人单位无视派遣单位与职工签订明显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劳动合同,而一些派遣单位则默认用人单位不采取安全生产措施,剥夺职工法定休息、休假权利,从而导致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
据了解,在发生劳动争议时,人才公司应承担什么责任;人才公司在为用人单位输送人才时,是否应进行相关的培训;员工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人才公司又如何为员工争取权利……诸如此类的问题,在现行法律中都没有明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