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版“新交规”尽显人性化 强化“车让人”观念
www.zjol.com.cn
2005年09月21日 20:54:19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与行人、非机动车发生事故,机动车无过错可减轻90%赔偿责任
●强化“车让人”观念,斑马线即使无人,机动车通过也须减速
●酒后驾车与醉酒驾车以法规上限处罚
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机动车无过错的话,赔偿责任将进一步减轻。
今天上午,记者从省政府法制办了解到,经省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与听证之前有了明显改动,尽显人性化特点。
吉祥车牌拍卖获通过
今年7月上旬,《办法》便已起草完毕,并于7月20日召开了立法听证会(本报曾予以详细报道)。
这次听证会上,有关吉祥车牌能否拍卖、自行车可否取消登记、电动自行车应否实行公告制度等问题,均引起了与会代表的广泛讨论。
今天上午,省政府法制办立法二处张定富处长告诉记者,这些条款通过听证会讨论与法制办综合考虑,最后均予以保留。
车撞人,司机无过错赔10%
在浙江,坚决不能“撞了白撞”。但这个“不白撞”的程度该有多大?张定富介绍,经修改的《办法》明确提出,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上履行了义务并已采取了适当的处置措施,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可以减轻机动车一方90%的赔偿责任。
张定富说,这一条款的修改,既可以促使机动车在任何时候都注意行车安全,也能够对行人与非机动车的行为进行有效规范。
来源:
浙江在线-新民生报
作者:
记者 卢楠
编辑:
王俊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