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今年夏天以来发生在临海的一起信访,昨天,浙江省公安厅通过都市快报等多家媒体,向社会公示了信访听证的结论。临海公安局主动赔偿医药费481.3元。
专家:这是对公众负责的态度,是一个可喜的进步
“公安机关出警应尽可能避免对执法对象产生损害,确实造成损害后果的,根据民法规定,应主动承担责任;临海市公安局在出警中确实造成了徐益飞等3人软组织挫伤的后果,临海市公安局应主动补偿医药费481.3元……”针对今年夏天以来发生在临海的一起信访,昨天,浙江省公安厅通过都市快报等多家媒体,向社会公示了信访听证的结论。“这是全省政府部门第一次这样做,即使在全国,也很少见。”省公安厅法制处副处长蒋志平告诉记者。
蒋解释说,“我们之所以要公开这个听证结果,就是想在全省公安机关中起到一个引导作用:要成为一个负责任的公安机关,就要在执法过程勇于承担责任。”
事情得从今年夏天的一桩纠纷说起。
事件回放
驾校教练和学员游泳学员不幸溺水
今年7月13日傍晚,台州大众汽校教练徐三兵携女儿、徒弟李开灼及其女儿等人,开着教练车去临海市张家渡一处天然游泳场游泳。下水20分钟后李开灼不幸溺水,徐三兵立即将李送往括苍卫生院,李经抢救无效死亡。
当晚7点半,临海市公安局括苍派出所接警后,将徐三兵带回派出所询问作笔录。不久,李开灼家属十多人来到派出所,要求徐赔偿损失,此后人越聚越多,双方一度发生争吵。直到第二天上午,双方经调解达成协议:由徐三兵预付死者家属丧葬费10万元。徐的亲属当场支付了5万元,承诺余款在当天下午4时前送到。
家属围住派出所公安出动警力73人
其间,临海市公安局接到徐三兵家属投诉:称徐受到李开灼家属胁迫,要求公安局解救人质。中午12时30分左右,临海市公安局出动警力73人来到括苍派出所,驱散了围住派出所的人群。在此过程中,李的家属有3人因外力作用导致软组织挫伤。
此事成为李家信访的导火索。
信访
台州市公安局向上访者道歉
据都市快报报道,7月19日,死者李开灼的妻子徐益飞、王建勇(死者姐夫)到台州市公安局上访。徐益飞向警方提出四点要求:1.上级有关部门应对临海市公安局“乱作为”事件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2.向死者亲属赔礼道歉,赔偿被打人的医药费,以表示诚意;3.大众汽校和教练徐三兵对李开灼之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要求他们向死者家属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4.由于公安的行为导致徐三兵应付给死者家属的另外5万元丧葬费无法落实,应由公安机关负责落实。台州市公安局领导接待后,提出处理意见:一、徐三兵带李开灼去张家渡游泳场游泳溺死,不属于公安管辖范围,应从民事角度解决;二、公安机关在处置过程中有不妥之处或方法不当,请当事人谅解,并表示歉意。两上访人对此表示满意。
王建勇对记者说:“当时,临海市公安局一位副局长口头答应帮我解决5万元赔偿余款事宜,结果迟迟没有落实。”于是,徐益飞等人在8月20日省公安厅领导接待日,到杭州上访,要求落实信访要求。
听证
浙江第一例信访听证
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经过讨论,决定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和《浙江省信访听证暂行办法》,于11月11日在临海专门召开听证会,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专家及当地的镇、村干部等9人参加听证。听证会由省公安厅副厅长洪巨平主持。
听证会上,徐益飞一方要求临海市公安局承担违规出警造成的后果,向其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医药费和精神损失费,履行追讨徐三兵5万元欠款的诺言。
临海市公安局称,徐三兵对李开灼的死不负刑事责任,李开灼家属认为李的死与徐有关,属于民事侵权法律关系,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公安无权帮助信访人追讨5万元赔偿金;其次,徐三兵当时人身受到威胁,自由权受到限制,出警是法律赋予警察的法定职责。临海警方同时出示了现场图片等证据,并播放了现场录像以证明自己出警的合法性。
台州市公安局则坚持原来的接待处理意见。
信访代理人、浙江建浩律师事务所律师孔东方认为,当时双方已经达成协议,当地派出所完全能够控制局面,临海市公安局出警明显多此一举,且不符合公安部和省公安厅有关规定,并质疑警方以违法对违法,动用公权侵害私权。
8位听证员认为:信访人的赔偿请求应向人民法院提起;公安机关接受公民求助后应当出警;录像显示公安机关执法是文明的,暴力殴打证据不足。1位听证员表示:人民警察只有以理服人,处警应当征得当地政府同意,民警确实是将徐益飞等人从派出所强行拉出的。
听证会的几点结论
听证员在充分听取各方的意见主张和质证后,根据听证合议意见和调查,作出听证结论如下:
一、李开灼因游泳溺死而产生的民事责任纠纷,信访人应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与徐三兵平等协商解决,要求公安机关向徐追讨5万元承诺赔偿金的请求不予支持;
二、信访人及其家属不能以解决纠纷为由围堵公安派出所,并因此妨碍派出所正常办公秩序;
三、公安机关对于任何公民的保护请求均应接受,并配置合理警力出警,对阻碍民警执行公务的人员可依法处理;
四、公安机关处警应尽可能避免对执法对象产生损害,确实造成损害后果的,根据民法规定,应主动承担责任;临海市公安局在出警中确实造成了徐益飞等3人软组织挫伤的后果,临海市公安局应主动补偿医药费481.3元。
说法
这是对公众负责的态度
也是一个进步建浩律师事务所律师孔东方:省公安厅能够举行信访公开听证会,给信访人一个公开表达的机会,以透明的方式解决信访难题,防止黑箱操作,有助于推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无疑是一个进步。
国家行政管理学院汪玉凯教授:政府部门能有此动作是一种可喜的现象,尤其像公安等执法机关,在政府部门中属于强势部门,其意义非凡。政府部门在行政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差错和失误,只要不讳疾忌医,充分听取信访对象的意见,就是对公众负责。
听证的成本有点高
这事儿完全可以通过正常途径解决
信访听证会这种形式非常好,把问题摆在明处,把观点亮在桌面,给当事人一个明白,有利于信访案件的妥善解决。但省人大代表王宗泽等多位听证员认为,这起案件一开始就完全应该通过调解或民事诉讼等途径及时解决,发展成现在这样,各方付出的成本太高。
如果老百姓不认可
警方的工作就难以开展
省公安厅法制处副处长蒋志平:之所以要动用较大的国家资源召开这次听证会,是因为全省公安机关每天出警高达几万起,与广大公众的利益息息相关,如果老百姓不认可,那警方的工作就难以开展。警方在执法过程中造成执法对象受到损害的,应当坦然面对,依法承担相应的后果。
孔东方提出,此次听证会在听证员的选拔上不够平衡,清一色由公安厅邀请,这容易作出有利于公安机关的结论,对信访人员来说是不公平的。另外,与会者对听证会的程序也不熟悉,在实际听证过程中,我们没有机会对临海警方罗列的证据进行质证,也没有给我们充分的时间来表达观点。
对此,蒋志平表示,国务院《信访条例》于今年初颁布施行,《浙江省信访听证暂行办法》于今年9月才颁布施行,对听证会的程序都没有明确规定。浙江省公安厅是浙江省政府部门中第一个吃螃蟹的,没有具体经验可以参照,很多东西只有靠自己摸索,因此也有不少需要完善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