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7日讯
为降低生猪流通环节费用,增加市场生猪货源有效供给,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交通厅近日决定,从现在起至2008年2月底止对省外调入生猪车辆暂免本省境内车辆通行费,并发放免费通行证。
据了解,省外调入生猪车辆是指所载生猪为省外调入且全部供应浙江省市场的货运车辆,不限于浙江牌照。省外调入生猪车辆凭通行证和农业部门产地检疫证免费通行,免费通行范围包含浙江省高速公路在内的所有收费公路(含桥梁、隧道)。但是混装车、装载核载吨位或有效装载空间在70%以下的生猪调入车辆仍应按规定缴纳车辆通行费。
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等指出,车辆驾驶员或押运员在经过公路收费站(点)时要主动出示通行证和产地检疫证,并配合公路收费站(点)做好运输产品的核实工作。各公路收费站(点)核实后加盖"通过"印签免费通行,不得刁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