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08日讯
记者获悉,我市各银行关于房贷新政的具体执行细则开始陆续出台。从已出台的浦发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等来看,均确定以户为单位来界定第二套(含)住房,同时对第三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做出了相应规定。
9月27日,央行与银监会要求各商业银行将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下限提高至40%,房贷利率至少要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还要求各银行应随按揭住房套数增加而大幅度提高贷款最低首付成数和利率水平,但并未对此做出明确规定。此后一个多月时间里,各地房地产市场都在期待当地银行出台具体执行细则。
在早些时候,北京、上海等城市的一些银行已经出台了细则,不少都是以个人为单位来认定第二套住房,而不包括其家庭成员,也就是说夫妻二人可以分别贷款买房。
而从记者了解来看,我市各家银行多倾向以户为单位来进行界定。温州浦发银行、兴业银行和民生银行均规定,夫妻双方只要有一方仍有房贷未结清的,再贷款购房需算作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列入认定是否为第二套住房的参考项;已结清借款的购房者仍可算作第一套住房贷款者。
温州建行人士表示尚未出台细则,但此前建行总行已做出明确规定,贷款人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以户为单位,温州建行肯定会严格执行。
第三套房首付提高至五成
温州浦发银行和民生银行均规定,第三套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五成,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5倍,超过三套的将严格控制贷款发放。温州招商银行和兴业银行规定,对于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每增加一套则首付递增5%、利率增加5个基点,即第三套首付45%、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5倍;第四套首付50%、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2倍,依次类推。招行还规定同一个人购买三套(含)以上住房,不予发放贷款。
据交行总行日前向媒体披露的房贷细则来看,对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也采取了首付与利率均递增5%的做法,对于买房人普遍关注的第二套房的界定问题,总行细则并没有给出统一答案,而是由各地分行自行决定。目前温州交行还没有最终确定。
据了解,我市多家商业股份制银行已经对房贷做出了明确规定并开始执行,而工、农、中、建四大国有银行均表示还未接到总行细则,购房者还需耐心等待。
几家银行均提醒,房贷新政央行没有细化,各银行对其解释不同,消费者在贷款购买非第一套房时应多咨询房开商或者中介。一般来说,如果楼盘较新资质好,那么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都有可能降低;而如果楼盘资质欠佳房龄老,那么首付比例可能会提高。
此外,消费者的信用状况也影响贷款利率。如果贷款者的第一套房贷还款记录良好,那么非第一套房贷利率会相应降低;而贷款者拥有稳定的工作并职务较高,也可能会享受贷款利率方面的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