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06日讯
从武汉托运过来的电视机,外包装十分完好而里面的电视机却出现了破损。绍兴的消费者认为这是托运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物流公司应该赔偿损失;而负责托运的物流公司却认为没有现场验收,现在很难说清楚究竟是哪个环节出的问题。
据绍兴市民余先生称,前段时间他委托华宇物流从武汉托运电视机到绍兴,11月29日物流公司通知他取货。他看看外包装完整,没有现场检查就把电视机运回了家,到了晚上他打开外包装,才发现电视机后部的塑料外壳和屏幕已经分离,屏幕还出现了内陷。
发现电视机破损后,余先生第二天就找到物流公司,希望能讨个说法。“九成新的29英寸彩电托运前明明是好的,现在竟然有了破损,这应该是托运过程中造成的。”余先生告诉记者,当时自己去取货时,物流公司的工作人员并没有提醒他要当场验货,没想到出了问题,现在无法说清楚是哪个环节出的问题竟然成了物流公司拒绝赔偿的理由。
前天下午,记者联系到了华宇物流的负责人李先生,“公司显眼的地方都贴着‘贵重物品请当场验货’的提醒。余先生应该当场验收的,这样有了问题才能及时解决啊!”李先生表示,现在双方争论的焦点是电视机究竟是在哪个环节出的问题。余先生认为是托运过程中破损的,但货运到后电视机外包装十分完整,如果是托运过程中出的问题,那么外包装不可能这么完整,因此余先生的怀疑是没有根据的。而余先生取走货物发现问题后也没有及时和他们联系,直到第二天才说电视机出现破损,也不排除是余先生自己运输回家或者是在安装过程中不小心弄破的可能。
“目前,我们已将此事上报到了总公司投诉理赔部门,希望能调查清楚此事,给余先生一个满意的答复。”李先生表示,处理结果估计一周之内就能出来,届时他会再次联系余先生,妥善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