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7日讯
前天,市民余先生路经衢州市区南湖广场时,有人竟公然向他兜售发票。票贩子称,本地一些酒店、饭店的住宿、餐饮发票任他选。他希望有关部门能管管这种违法行为。
当天上午,记者来到南湖广场对票贩进行了暗访。当记者与余先生从广场向汽车南站方向走时,一个站在路边的中年妇女突然拦在了前面,“要发票吗?”没等记者回答,又有一个妇女围上前兜售发票。
见记者点头,中年妇女便招呼我们向一旁的小弄堂走去,“到一边去,这里人多太显眼。”她进到一家餐饮店的厨房后,中年妇女拉开挎包,从里面取出厚厚一叠票据,“这些票据都是从宾馆、酒店内部搞出来的,绝对假不了。”这些票面崭新的发票盖有衢州一些酒店、饭店的发票财务专用章,面值100元、500元的都有。
为了弄清发票的真假,余先生表示要“买”一张面值100元的餐饮发票,中年妇女开价6元一张,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最后以4元成交,发票上盖有“衢州××大酒店发票专用章”。为了揽回头客,中年妇女递过一张写有手机号码的“名片”,称“要是量大的话,卖一元一张”。跟在一旁的另一位女票贩见状,也上前递“名片”抢生意,两个女票贩用衢州方言互相争吵了几句。
市地税局征管处工作人员对余先生“买”的发票进行了鉴定,确认是假的,“荧光照射后,没有显示税徽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监制’字样。酒店发票专用章也是伪造的。”
对于当街叫卖发票一事,市地税局法制处负责人表示,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倒买倒卖发票的,由税务机关依法予以查封、扣押或者销毁,没收非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