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17日讯
98岁的李奶奶有一儿二女,她跟小女儿小女婿一起,住在杭州大关小区东三苑。李奶奶长期卧床,生活不能自理,一直靠保姆服侍。
去年5月24日早晨8时15分,小女儿在外接到保姆张阿姨电话:“我整理阳台时啤酒瓶炸了,碎片飞进我眼睛里了!”
小女儿赶到家,张阿姨已经忍痛把啤酒瓶碎片收拾干净了。她赶紧把张阿姨送往市一医院救治,但右眼留下了八级伤残,经过矫正,东西只有拿到眼前才能看到,几乎算是瞎了。所有的医疗费用,都是李奶奶一家付的。
不过,张阿姨还是请了律师,把李奶奶告到拱墅法院,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误工费、交通费等各类损失68100元。
李奶奶的小女婿到庭应诉,他认为,阳台一直以来就是那个样子,没让张阿姨去收拾,而她自己碰倒了酒瓶,才导致爆炸弄伤眼睛,“虽然是在雇佣劳动中受伤,张阿姨自己也有过失。适当赔一点可以,但顶多1万。”
“保姆勤快点也有错吗?”张阿姨的律师说,啤酒瓶是在雇佣劳动中突然爆炸,保姆之前并不知情,至少应该获赔3万。
啤酒瓶到底是不是被张阿姨碰到了才爆炸的?两方各执一词,都没有证据还原现场。但有一点可以确定:张阿姨是在被李奶奶雇佣劳动的过程中发生意外,作为雇主肯定要承担赔偿责任。最终经过调解,双方各让一步,由李奶奶赔偿张阿姨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