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22日讯
“我看别人都在尝鱿鱼丝,也就拿一点尝了一下,没想到走出超市时被保安拦住了,还罚了50元钱。虽说我随意尝东西不对,但超市这样做也不对啊。”近日,绍兴市一高校的小赵通过商报QQ向记者反映这件事,称此事让她很受伤,直到现在她心里还留有阴影。
前段日子,小赵到市区一家大型超市买东西,在散装鱿鱼丝柜台,小赵看到不少消费者在品尝鱿鱼丝,于是也取了一些来品尝,但尝了之后并没有购买。在超市逛了一圈之后,因为没有买其他东西,小赵就空手走出超市,在出口附近,她突然被超市的便衣保安叫住了,然后她被带进了一间办公室。保安称她偷吃鱿鱼丝属于偷盗行为,要她赔偿50元的损失,否则就要将她移送给公安机关。小赵有点不知所措,碍于面子,她只好向超市交了50元钱才得以脱身。
“我当时就尝了一下鱿鱼丝,这算得上是偷窃行为吗?而且旁边有那么多人在尝,他们都没事,保安当时也没有直接向我说。”小赵觉得很委屈,她告诉记者,“我承认品尝鱿鱼丝是不对的,但怎么说和盗窃也搭不上边,超市把我当小偷处理,真的太过分了。”小赵说,直到现在她心里还留有阴影,她认为超市不应该采取这样的方式。
记者就此与这家超市的负责人取得了联系,对方的说法和小赵有些出入,他说:“对于一般的偷吃行为,我们都是以教育为主,但这个消费者肯定是‘吃’得过分了,或者拆开包装品尝,吃好后将包装扔在卖场内,而并没有将该包装拿到收银台结账,这可以算是一种盗窃行为。”该负责人指出,超市内可以试吃的食品都是有专门标示的,像鱿鱼丝、牛肉干的价格都比较高,他们专门在旁边设有“谢绝试吃”的牌子给予提醒,但很多市民还是照吃不误,给超市带来了很大的损失。
随后,记者和其他超市的负责人进行了联系,大多数超市的负责人对消费者在超市内吃东西的现象感到非常头疼和无奈,但他们均表示,对于顾客这样的行为只能以劝导教育为主,不会随意进行处罚。
那么,超市内吃鱿鱼丝,消费者被罚50元,超市这样的做法到底妥不妥当?读者可以拨打88652000,谈谈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