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讯 党的十六大以来,省委、省政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把全面改善民生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在致力于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加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民生领域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许多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随着省委、省政府一系列改善民生的利民之举和惠民之策的实施,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正在逐步成为现实。
学有所教
——免费义务教育让孩子轻松上学堂
今春新学期开学,我省给全省515万名初中和小学生送上了一份“大礼包”——省委、省政府决定,从今年开始,孩子们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学期间,免除学杂费、课本费。符合入学条件的民工子女还可免除义务教育借读费,他们在浙江接受9年义务教育,可以和本地孩子一样,读书不用交一分钱。这标志着浙江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免费义务教育。
在偏远山区,贫寒学子曾担心家里没钱而失学。衢州坞口村的毛灵春家里生活困难,经常担心上不了学。搭上这列“免费快车”后,毛灵春开开心心地背着书包上学堂了。
“不能让一个孩子因为贫穷而失学,也不能让一个孩子因为贫穷而吃不好、睡不好。”在省委、省政府的关心和重视下,全省农村中小学推开了“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扩面工程、爱心营养餐工程、食宿改造工程、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四大工程,不但让千千万万个“毛灵春”能上学,更让他们和城里孩子一样能“上好学”。近年来,全省已累计资助贫困学生502万人次,新建和改造农村中小学食堂、宿舍279万平方米。
在浙江,随着公共文化建设的不断加强,不仅孩子能享受优质教育,城乡群众的文化生活也日益丰富。“彩虹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建设等公共文化设施和网络的建设,让广大群众共享“文化大餐”。
劳有所得
——就业扩大收入年年有提高
就业,乃民生之本。省委、省政府不断制定出台扩大促进就业、鼓励扶持创业的优惠政策。
让每个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城镇家庭至少有一名成员实现就业;为被征地农民提供技能培训,优先安置岗位;率先把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列入就业政策帮扶范围;以欠发达地区为重点,推进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这些暖到百姓心里头的政策,形成了浙江特色的就业政策体系。
杨建华、王和香夫妇是杭州市闸弄口街道“创业一条街”上的“创业明星”。看着他们脸上自信的笑容和忙碌的身影,谁会想到,这对夫妇曾是双双下岗的失业人员。如今已是文具店老板的杨建华深有感触:在最困难的时候,党委、政府的创业扶持政策为我们打开创业之门,让我们看到希望。过去5年,全省各级政府投入再就业的资金达35亿元。仅2007年以来,全省城镇新增就业86万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8.7万人。
与此同时,我省还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不断调整提高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5年来,每年提高幅度达到15%左右;完善收入分配政策,让普通劳动者分享到了经济发展的成果。在农村,省委、省政府通过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帮扶低收入农户生产经营、帮助下山异地脱贫等途径,提高低收入农户致富能力和收入水平,让更多的低收入家庭红红火火奔小康。
病有所医
——农民看病也能报销医疗费
“我们农民看病也能报销医疗费,过去想都没想过,而且还能免费体检。”江山市江北村村民陈益芳说,上次感冒输液、配药花了55元多,拿合作医疗IC卡在社区卫生站的电脑上轻轻一刷,当场就报销10元。
现在,我省87个县(市、区)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合农民达3000万人。今年,省委、省政府决定,省财政对“新农合”的经费投入在原来的基础上再增加一倍,人均筹资达到100元以上,体检标准也将随之“升级”。
几年前,“家庭医生”对于很多人来说还是新鲜事,如今,随着社区卫生服务网的全面建立,社区责任医生制度的推行,使八成以上城乡居民拥有“家庭医生”。目前,我省建有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36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6601个。“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新格局正在形成,越来越多的城乡居民在家门口就能看病就医。
老有所养
——城乡统筹共享社会保障
近几年,我省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保险参保人数逐年增多。这背后,是省委、省政府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决心和力度。
71岁的余姚丈亭村村民陈浩冠现在每月可以领取210元养老金。老人家说:“多亏好政策,我们也能像城里人一样拿‘退休金’安享晚年。”截至今年2月,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205万、886万、602万、1018万和525万。我省还在全国率先建立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已有304万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
我省已进入高龄化社会,“老有所养”显得更为重要。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逐年提高,目前,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310元,居全国省区第一。截至去年底,全省共建立老年公寓247所,托老所、敬老院等各类养老设施1400余所,已有9.82万人集中供养。仅去年就有45.58万贫困老人得到政府救助,救助总金额4亿余元。
在浙江,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体系已逐步实现,每个人都能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障方式,人人可以享有不同的社会保障。
住有所居
——城市低收入家庭喜圆“新房梦”
今年春节前,兰溪无房户钱撮根一家搬进了政府为低收入家庭提供的廉租房,这个年过得特别开心。
安居,方能乐业。在省委、省政府的关爱下,“住有所居”的幸福故事正在全省各地涌现。去年10月,我省出台《关于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扩大廉租房的覆盖面和受益面,农民工居住问题也被明确纳入保障范围。这对于那些买不起房的低收入家庭和远离家乡的农民工来说,无疑是一场“及时雨”。
近5年来,全省累计新开工建设经济适用房1658.9万平方米,改善近20万户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至去年底,全省2.61万户城镇困难家庭享受到廉租住房。今年,我省还将新增廉租住房受益家庭1万户以上,新开工经济适用房300万平方米以上。
浙江百姓不仅有了遮风挡雨的温暖家园,环境也更加宜人了。“平安浙江”建设,为浙江人民的生活带来更多的和谐感、安全感;全面实施的“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计划,令我们的天更蓝、水更清;城乡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让农村群众不再“出行难”、“饮水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