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21日讯
4月18日,驾驶员小赵在杭金衢高速兰溪服务区买了一条毛巾后发现车子后备箱里已经有了。4月19日,小赵又路过兰溪服务区就拿着发票去退货,营业员核对了之后很快退了钱。原来,兰溪市工商局、兰溪市消保委联合浙江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金衢高速金华管理处兰溪服务区在这里推行了“无理由退货诚信服务”制度(见图),小赵是其中的得益者之一。据悉,这在全省还属首家。
兰溪服务区承诺:自2008年4月15日起,消费者凡在服务区所在经营场所购买商品后感到不满意、不合适、不喜欢的,只要在不影响第二次销售并能够提供购货发票或消费凭证,都可以在合理期限内无理由提出退货要求;对符合退货条件的商品,服务区的商店必须及时为消费者办理退货退款或换货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拒绝;但是像香烟、音像制品等一些特殊商品以及有污损、影响二次销售的商品和保质期短于7天的商品,如果没有质量问题不予退换。
台州货车驾驶员陈洪昌说,他常年在外面跑车,还是第一次见到服务区推出无理由退货制度。据了解,为保证消费者旅途放心购物,兰溪服务区还在工商部门和消保委指导下,有针对性地制订了质量公开承诺制度、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日常管理制度、下柜退货制度、消费投诉处理制度等5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