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讯 女儿结婚买房子,借了父母亲的养老钱。女儿认为借父母的钱是天经地义的,于是不还了。父母亲在多次与女儿协商、催讨未成之后,一气之下把女儿告上了法庭。日前发生在宁波的这起官司并不复杂,但却引人深思。
女儿不还钱,父母起诉
官司开庭审理前,家住宁波市镇海区的刘父刘母和女儿刘琳(化名)的关系已经很僵了。第一次开庭时间是今年4月25日,原告方刘父来了,他只有53岁,已有不少白发。父女俩见了面一直无话。
刘父说,刘琳是他们的独生女儿,他们一直很疼爱。2006年女儿结婚,老两口拿出多年的积蓄为女儿置办了不少嫁妆。当时女儿要买房,于是他们又把用来养老的8.5万元钱都取了出来。这笔钱说好是借给女儿的,女儿也写了借条。谁知结婚后,女儿就和他们越来越疏远,很少回家探望,更别提还钱的事情了。这种状况让他们很伤心。
去年女儿有了儿子,提出让他们带外甥。当时刘父还在上班工作,妻子又体弱多病,所以没有答应。想不到为此女儿对他们怨恨不已。
刘父说,他们家并不富裕,妻子体弱多病又下岗在家,每月仅医药费就要1000多元。他们要求女儿归还借款,也是无奈之举。对于借条,刘琳没有异议,只是强调自己没钱,就算法院判了也没钱。
官司打一半,女儿溜了
涉及到家务事,最好的结局是调解。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把这个意思跟双方说了,刘父不停地点头:“可以调解,可以缓和。”
刘父私下对法官说,他们其实并不想逼女儿,只要她有一个态度就可以了,他提的调解方案是,让女儿每年还5000元。
法官把刘父的意思跟刘琳说了,劝她考虑父母的难处,但无论怎么说,刘琳总是一声不吭。
就在主审法官准备再次和刘父沟通时,刘琳一声不吭地离开了,法官打她手机,不通。此后,法官多次打电话与刘琳联系,但刘琳还是无故缺审。近日,镇海区人民法院一审缺席判决:刘琳一次性还款8.5万元。原、被告均没有提出上诉。
一石激起千层浪
这起官司宣判后,在当地引起不小的反响。
一位主审的女法官说,她办了这么多年的案子,头一回遇到这样的事情。做子女的应该多考虑一下,父母为你所做的一切,难道都是天经地义的吗?这个案子值得子女们深思。
宁波大学张如安教授认为,刘琳的行为是比较典型的“啃老族”行为。养儿防老是中国人的传统家庭价值观,大多数父母在抚养孩子的过程中,更关心的是孩子的生理健康,而忽略了孩子的人格健康,不注重孩子的独立性、家庭责任观的培养,这也助长了孩子的依附心理,精神上、经济上无法“断奶”。
6月11日,主审法官拨通了原告刘父的电话,刘父说:“女儿已经归还了所有的欠款,谢谢法官。现在我们关系好多了,她有时还会回来看看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