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警方警务督察队日前到萧山交警衙前中队上门为民警进行督察正名,并为受委屈民警李某发放“不实投诉安慰奖”500元。
原来在2008年6月27日下午,投诉人黄某到杭州市萧山区公安分局警务督察队反映其在处理事故过程中被萧山交警衙前中队民警李某等人打伤,并提供多张受伤照片。
投诉受理后,萧山警务督察队立即派员到该中队进行调查,并及时调阅相关监控资料。经调查发现,2008年6月23日上午,黄某名下的一辆严重超载的变速自卸货车发生交通事故。2008年6月24日上午,黄某到交警中队接受处理时要求事故另一方支付其超载罚款等费用。民警表示超载罚款应当违章者自己承担,黄某不服,与民警发生争执,后情绪激动拍打民警办公室桌子。被民警带至候问室后,黄某故意用自己的头猛烈撞击墙壁,用自己的手多次击打自己的面部,致使鼻子受伤大量出血,造成被人殴打的假象,并拨打“110”报警电话投诉,诬陷中队民警打他致其受伤,而后黄某又凭此拍照“固定证据”,接着就出现了到督察队诬告民警打人的一幕。
警方依法传讯黄某到案展开调查,在证据面前,黄某承认了自己撞墙的事实,警务督察队会同交警大队对投诉人进行了严肃批评,其也认识了自己的错误行为。
据统计,2008年以来,萧山警方共接到群众投诉159件,其中153件属不实投诉,占被投诉总数的96.2%;对造成一定影响的不实投诉开展督察正名6件,累计发放不实投诉安慰奖3000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