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7月30日讯 今天,全省召开落实《浙江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工作责任分解会议。会议对省直单位贯彻落实省委《实施办法》进行了责任分解,把今后5年我省的体系建设工作确定为6个方面、62个大项、312项具体任务,涉及省直31个牵头单位和57个参与单位。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华元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省直各单位要把推进体系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着力建设切实管用、解决问题的惩防体系。要进一步加强对机关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着力解决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要突出重点,强化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监督,防止权力失控和权力滥用。要注重特色,与本单位、本行业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使体系建设和业务工作相互促进、相互提升,实现良性互动。要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防止腐败寓于重要改革措施之中,努力实现反腐倡廉建设与时俱进。
会议要求,省直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责任制,以求真务实的作风狠抓各项任务的落实。省直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加强领导,切实担负起组织领导本单位体系建设的政治责任。各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要认真履职,形成合力。省纪委要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监督检查,对不抓不管,敷衍应付,造成工作落空、出现问题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