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28日讯
湖州安吉16岁女孩陈垚,去年查出患有骨肉瘤。20万元的治疗费用让原本就不富裕的陈垚一家更加贫困。按说陈垚是参加过学生平安保险的,可是偏偏不凑巧,陈垚生病的日子非常特殊,前后两家保险公司都说自己有不赔付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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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没间断患病却没人管 保险也有"真空期"?
两家保险公司都根据保单说出了不赔的理由
业内人士和律师分析:到底该谁理赔有个潜规则
陈垚的两张保单期限分别是2006年的9月1号到2007年的8月31号和2007年的9月1号到2008年的8月30号。前一个保险公司是中国人寿,后一个保险公司是中华联合。而陈垚第一次去医院检查正好是2007年的8月31号,确诊是在2007年的9月3号,住院是在9月13号。
陈垚看病是在第一张保单的最后一天,确诊和治疗却在第二张保单的期限内,这笔医药费究竟该由哪个保险公司来赔付?两家公司各有说法,但是统一的答案就是,不予受理。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给出的理由是,必须要以实际住院的日子来衡量是否在保险责任期限内。
而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公司的理由是,他们有90天的免责期。
按照两家保险公司的说法,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推论:投保人更换保险公司后,有三个月的时间既不属于前一任保险公司的保期,又在后一任保险公司的免责期内。那么这三个月不就成了“真空期”?投保人花了12个月的钱,却只保了9个月的险!是有人在推脱责任,还是保单条款真的存在漏洞?农民出身的陈垚父母,手拿两张保单,傻眼了。
学生平安险,业内又称“学平险”。保单条款的制定是由各保险公司自行拟定,然后报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重要的条款都是一致的。那么,面对这三个月的“真空期”,保单条款的核准部门又作何解释呢?昨天下午,记者来到了中国保监会浙江监管局。
中国保监会浙江监管局人身保险监管处的牟处长在了解了陈垚事件后坦承,学生平安险保单条款中确实有不完善的地方,三个月的“真空期”也的确存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人身保险监管处处长牟忠枢:“严格来说,确实是有这三个月的免责期……”
学平险开办到现在,已经有10多年了。也就是说这个“真空期”也存在了10多年。“以前从来没有碰到过这样的情况。你这个问题提得好,给我们也敲响了警钟。”
为了尽快弥补这一条款漏洞,牟处长表示,他们会在近期召集省内所有保险公司,商讨解决方案。初步打算,将保险业内由于竞争形成的“视同续保”的特殊做法,作为明文的补充规定。“我们要制定一个行业规定,就是以后不管换不换公司,都算视同续保。”
但是更换保险公司也视同续保,免去90天的免责期,会不会造成有人恶意地带病换保呢?牟忠枢:“他在前一个公司已经保过了,相当于已经有一个诚信记录了。”
针对陈垚事件,牟处长表示,保监部门会立即介入协商,争取给陈垚一家一个满意的答复。“两个公司都不能说是错,但是人性化处理方面做的不够。我们会介入,找双方保险公司,一定给他们一个满意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