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湖州10月17日讯(实习记者 虞飞 通讯员 郭永泽)明亮宽敞的空间、干净整洁的地面。在湖州市看守所的餐厅里,来自湖南的小李正和女朋友一起用餐。小李因为盗窃罪被判服刑十个月,“我女朋友每个月都来看我,我们一起吃饭聊天。这对我是一种精神上的鼓励,让我能够重新建立起信心。”
在另一张餐桌上,围坐在一起的是服刑人员张某和前来探视的父母亲和妹妹,父母的嘱咐、妹妹的期盼以及短暂的天伦之乐,让张某看起来非常高兴。
一桌桌丰盛菜肴之间,洋溢着浓浓人情味。这里就是湖州市看守所从人性化执法出发,着力打造的“亲情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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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里温馨的“亲情餐厅”
湖州公安系统的人性化执法探索,是从2006年开始的。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后,湖州市公安局认真学习探索十七大精神,结合自身情况进一步推出了若干人性化执法措施。在湖州市看守所,就能感受到这一份浓浓的人性化真情。
今年五月,湖州市看守所被省监管总队确定为教育转化试点单位,更是鼓励他们要把“阳光执法”这一理念进行到底。
而湖州市看守所打造的“亲情餐厅”,就是“阳光执法”这一理念最生动的表述。
如今,湖州市公安局正在坚定不移地践行着法律的“刚柔并济”,近年来犯罪“回炉率”的持续下降、减刑人数的逐年增加正是人性化执法的最好回应,相信这样的执法队伍能够真正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劝告式”执法拉近警民距离
在开发区交警大队,同样能领略到人性化执法所带来的效率最大化。交警大队陈大队长向我们介绍,本地区道路交通管理的难题,在于农村道路的复杂性以及农民交通意识的淡薄,“由此,我们将农村警务创新模式向农村道路延伸,推行了‘三定’举措”。
“三定”,一是由民警根据道路的熟悉程度自主选定点段进行管理;二是民警根据所辖道路的实际情况自主地制定措施;三是警民定业绩,由辖区群众、大队民警等多个主体组成的警民联合体进行动态考评。
乌陵山村党支部的段书记告诉记者,“三定”举措施行后,让他印象最深的是警民之间有了互动,民警更多地深入农村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更多地运用“劝告式”执法。现在交警对忘带驾驶证、临时在路边违停、骑摩托车不带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者给予口头警告,而不是以往一味的罚款。这样反而极大改善了警民的关系,更加强了道路交通的安全系数。据统计,施行了“三定”管理模式之后,交通大队所辖区域内的交通三项指数(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同比明显下降。
两年的探索颇有成效
据湖州市公安局宣传处郭处长介绍,从2006年开始,湖州市公安局在市局党委的领导下开展了一系列人性化执法教育活动,积极探索如何在公安干线上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经过两年的努力,我们摸索到了一定的规律,也取得不小的成绩,过去我们一味地强调法律的刚性和威慑力而甚少考虑法律的柔性,而事实上社会主义法治应当讲求刚柔并济:既要让获罪的犯人感受到法律制裁的‘切肤之痛’,又要在法治的各个环节体现出人性和人文关怀。”可以说,正在探索中的这一创新模式已经迈出了人性化执法成功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