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3月30日讯(记者 廖小清) “我个人认为要在制度改革上让务工人员得到实惠,如何称呼倒无所谓。”今天,本网记者收到了全国人大代表杨晓霞的邮件,这是本网受权发布《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后收到的回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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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晓霞:关键要一视同仁
杨晓霞,这位来自江西的外来务工妹子,从一个普通的缝纫工,到当选上全国人大代表,对外来务工者在城市中的生存有着切身体会。她认为,制度建设仅仅是一方面,根本是要从管理观念和服务意识上淡化直至彻底取消身份痕迹,消除对外来人员的不平等待遇,与当地居民共同享受城市发展与改革的成果。
“户籍改革制度如果改了不执行,就如同一个人只是换了名字,又有什么用呢?”杨晓霞说。暂住证变成了居住证,功能略有增加,但说到底持有居住证的人还是和当地户籍人口在福利待遇等方面有所区别。
对此,她希望户籍制度能有所改革,不管是不是外地人还是本地人,暂住证改为居住证要体现公平。让居住证的持有者真正得到当地居民的待遇,就要从管理,服务上做到真正一视同仁,在医疗保险、子女就学、住房保障、房屋住房、以及公积金贷款买房等方面真正和当地人一样。
杨晓霞最后还提出这样一个疑问:“制度实行以后,人们居住3年后取得了居住证,子女的高考是否还要返回原户籍所在地参加呢?”
立法部门:表扬网友建议,期待更多建言献策
在杨晓霞提出建议之前,已经有不少网友在本网跟帖建言献策。在今天上午举行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记者把网友提的建议整理后送到了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行政法规处处长汤达金手中。
“网友提的意见我都仔细看过了,很好,希望网友对《条例草案》继续提出意见建议。”汤达金对记者说,网友不少意见都非常具有针对性,通过广泛听取网友的意见,可以帮助他们把《条例草案》修改得更加完善。
截止到目前,本网共收到各类意见建议近30条。网友“说长道短”建议,给持居住证者给予优先落户;网友“代表”说,要真正加强外来工的管理,做好外来工的工作,只能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想外来工所想,急外来工所急,从根本上打破户籍不平等这一顽固堡垒,实行城乡一体化。视外来工为本地人,为自己人,这样的管理才是全面的管理,有效的管理,人性化的管理……
记者在今天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草案)》的审议报告上看到,有些审议的意见与网友提出的相同。有的地方建议,条例要对流动人口的基本权益和待遇作出统一规定,对内容予以细化。一些地方建议,参照上海等地的做法,对持居住证达到一定年限的流动人口,要允许其转为居住地常住人口,与户籍制度改革相衔接。
4月1日上午,省人大将分组审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草案)》。如果网友有什么意见建议,欢迎继续留言跟帖,我们将一并转达给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