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09日讯
“我只想进书店弄清楚10元钱差额的原因,保安却不让我进去,推搡中卷闸门放下来,压伤了我的头。后来,书店只肯承担1.9万元治疗费。到现在,我已经拖欠医院1万元……”昨天,60岁的施女士打进早报热线求助。
营业员误报其中几本书价
2月26日晚7点多,施女士拄着双拐,来到庆春路上的新华书店购书中心,买了7本美术书。
付款时,收银员告知总共114元,“4本每本10元,一本28元,两本每本18元。”
施女士眼睛弱视,无法看清价目单,等她付完钱走出店门,按照营业员所报的价格仔细一算(4×10+28+18×2=104),发觉差了10元钱,便立刻返回书店,而当时书店已准备打烊了。
其实,是营业员误报了其中几本书的价目。正确书价应为4本每本10元,两本每本28元,一本18元(4×10+18+28×2=114),总价是不错的。
施女士称保安故意伤人
“我只是想弄清楚书价,但保安死活不准我进门,还用力推我。”施女士说,保安推完人走开后,她很快感觉头顶有什么东西压下来,重物越压越低,头顶、颈脖子疼痛不堪,而她腋下有双拐顶着,施女士急得大喊救命。
“保安没有任何反应。最后我扔掉拐杖,整个人趴地上才爬出来。”
脱险后,施女士到服务台要求开具受伤证明,书店值班经理詹女士赶到。“她看了监控录像后,承认了我说的情况,但是没开书面证明,因为另一位朱经理说他会带我去医院检查。”施女士说,“我在书店等了一个小时,感觉手脚都麻木了,可朱经理还没到,我只好打110,民警又替我打了120。”
“到市中医院时,我除了头部,其他部位没有任何知觉,经过一个月的治疗,才恢复成现在这样。但是,4月3日,书店在支付完19540元医药费后,突然停止支付,导致我现在拖欠1万元医药费,医院已经停止治疗了。”
书店经理称不是单方过错
昨天,书店朱经理打印出一份《协商函》:事发当时,对施女士在关门当时执意返回店内的行为,本店工作人员虽即刻进行了危险告知和劝退,并立即按停了自动卷闸门,但最终未能有效避免意外的发生。对此,本店不存在明显过错,但出于对顾客负责的态度,本店仍愿意承担一定的责任。
“现在她身体已明显好转,但她对康复治疗不是很配合,只是一味要求我们继续垫付全部的医疗费用。”朱经理说,“据我们了解,施女士曾经颈椎受过伤,而在书店受的伤,根本不至于严重成高位瘫痪,因此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我们不得不停止对她医疗费用的垫付。”
“此次意外的发生,客观上说,并不是本店单方面的责任。现提供两个协商方案:一是通过协商明确责任的承担比例,根据责任比例承担医疗费用;二是商定一次性的补偿方案。如果实在无法协商解决,那我们只有建议施女士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纠纷双方协商不成
“我除了腿部有点毛病,一到阴雨天就酸痛外,其他各部位都很好。如果我不配合医生,现在怎么会恢复?我既然是被书店的卷闸门压伤,书店就必须负全责,况且现在我还没全部恢复,怎么可能现在就讨论赔偿问题?”施女士否定了对方的协商方案。
昨天,记者了解到,施女士1983年曾遭遇车祸,成为植物人,后来经过家人的不懈努力,最终康复。
由于主治医生吕大夫昨天早上8点就下班了,记者无法了解施女士目前的实际伤情,纠纷双方还在僵持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