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06日讯
1987年出生的云南姑娘毛某,从小就是个美人坯子。几年前,毛某到温州打工,一心想找份既轻松,来钱也快的工作。没过多久,毛某找着了,是在KTV里做“小姐”。
在那里,走进走出的不少是有钱人,几乎每个“小姐”都能找到大老板做靠山。毛某也找了一个,40多岁的已婚商人张林(化名)。
郎“财”女貌的搭配,让两个人很快发展成了情人关系,并维持了好几年。
一开始,两人关系火热,张林许诺给毛某一笔钱。但慢慢的,毛某觉得张林对她的感情似乎变淡了,来找她的次数越来越少,许诺的那笔钱也始终没有兑现。
毛某觉得张林骗了她,自己为张林付出了青春和感情,到头来人没落着,钱也没落着。既然感情没了,毛某想到了从张林身上捞点“青春损失费”。
毛某找来男友李某商量,两人一合计决定导演一出“艳照门”:让张林乖乖交钱,又不敢报警声张。
随后,毛某打电话约张林见面,“一夜夫妻百日恩,我跟了你这么久,我们好聚好散。”
今年2月3日下午,张林和毛某来到温州一家宾馆开了房间。进房后,张先洗了澡,躺在床上。
这时,响起一阵敲门声,毛某心领神会,跑去开门。门打开,李某带着纠集的沈某、刘某等4人(正在抓捕中)冲了进来,用刀顶住张林。张吓得大气不敢出。
“你不仁,不能怪我不义。”毛某从张林身上搜出了1万多元现金和两张银行卡,后用银行卡取现7万多元。但毛某等人还不满足,提出让张林再拿出10万元。
张不肯,李拿出相机,对准光着身子的张林,一顿猛拍。
“要照片,拿钱来换。”撂下这句话,李某等人扬长而去。
次日,张林把10万元送到毛某指定的地点交给毛某等人。
本以为破财消灾,事情就此了结。岂料才过了一个多月,张林再次接到毛某与李某的电话,两人以公布裸照为要挟,向其敲诈人民币1万元。
张林担心对方是一填不满的无底洞,报了警。毛某和李某落网。
近日,毛某和其男友李某以涉嫌抢劫罪、敲诈勒索罪被温州市鹿城区检察院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