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12日讯
针对住房供应结构性矛盾、供需不平衡等问题,我市确立了“居者有其屋”的住房保障目标,通过建设“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商品房”四种房源,并同步加快老小区改造,全面推行住房保障措施,确保房地产价格和市场双稳定。
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我市从1998年起就建设了华丰小区、南白鱼潭小区等安居房。 到2008年底,我市经济适用房建设累计已达67万平方米,销售5100套约40万平方米,其中湖州城区在都市家园、东湖家园、北白鱼潭建设40万平方米。
从2002年起,我市还建立了廉租房制度。到2008年底,全市累计实施廉租住房保障2470户,其中湖州城区1394户。截至目前,我市已达到了“低保标准2倍以下”困难家庭“应保尽保”的保障目标。与此同时,我市还加大了旧居住区改造的力度,对居住区环境进行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