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5月31日讯 (记者 廖小清) “任何部门和单位在办理《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浙江省居住证》时,不得附带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这是《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草案)》送省人大常委会二审前新增加的内容。
殊不知,这一修改不仅是立法部门审议的结果,而且也有网友的功劳。今天上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制委工作员会主任、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丁祖年作了《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丁祖年说,一些网民和地方反映,部分地方存在“搭车”收费、借机收费问题,要求明确给予禁止。为此,新增了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禁止收取任何费用的规定。对于收费这条,《条例草案》还规定,居住登记和《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浙江省居住证》的颁发或者申领、换领以及变更登记,不得收取费用。
今年3月25日,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条例草案》前,浙江在线联合省人大法工委发出消息,广泛收集和听取网友的意见。
很快,在网友中引起强烈反响。全国人大代表、来自江西的外来务工妹子杨晓霞专门给本网发来电子邮件,提出建议。一些网友建议《条例草案》能与户籍挂钩、有的网友建议对流动人口享受的待遇作出具体规定……
网友对一些地方办理暂住证加收附带费用反映尤为强烈,希望通过立法解决这个问题。网友“哆来咪爱”留言,说是取消工本费,可是还要卫生费等等,办个一个暂住证竟要收41块钱,而且是强制性的,实际上他们并没有享受到待遇。
3月30日,《条例草案》提前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时,记者把网友提的意见、建议全部整理好送给了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该委社会行政法规处处长汤达金表示,将认真研究网友提出的意见,并希望网友对《条例草案》继续提出意见建议,广泛吸纳民意,让法规更加完善。
记者注意到,丁祖年今天上午在作《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时,修改和新增加的内容,网友提到的户籍、待遇、收费等问题基本涵盖在内。
“网络是一个开放、自由的平台,这里充满了智慧,立法听取网友意见,对法规更加完善、贴近民意、科学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值得探索和提倡。”丁祖年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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