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月15日讯(记者 廖小清 通讯员 胡央娣 厉宝仙)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和浙江省统计局今天发布消息,2009年,浙江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0007元,首次突破万元大关。这已是浙江农民收入连续25年居全国各省区之首。
据对全省47个市、县(市、区)4700户农村居民家庭抽样调查,2009年浙江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007元,比2008年增加749元,增长幅度为8.1%。
从收入增长来源看,工资性收入是推动收入增长的主要动力。2009年农村居民在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从业或从事其他各种劳务活动获得的工资性收入人均5195元,工资性收入占全部纯收入的51.9%,尽管国际金融危机对2009年农村工业带来一定的影响,但随着经济的逐步回暖,下半年企业开工增多,农村居民的工资性收入增长有所加快,全年保持了10.2%的增幅。
2009年,农村居民来自家庭经营的纯收入人均3788元,比上年增长3.7%,占全部纯收入的37.9%,其中牧业收入受生猪价格下跌的影响出现下降,但由于粮价的上涨和政府各项补农措施力度的加大,农民从种植业、林业和渔业中得到的收入仍保持较快的增长,来自家庭经营的二、三产业收入人均2126元,比上年增加123元,增长6.2%,其中家庭工业、建筑业和社会服务业收入增幅较大;2009年另一项重要收入来源是转移性和财产性等非经营性收入,人均1025元,比上年增长15.0%,占全部纯收入的10.2%,
有关专家说,尽管2009年浙江农村居民收入已经跃上万元,但农村内部收入不平衡现象仍较突出。调查资料表明,2009年,全省仍有近60%的农村居民家庭收入在平均数以下,其中人均纯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家庭占五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