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组织换届工作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很强,群众关注度高、参与面广,必须严格依法办事,规范有序操作,切实保障村级组织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坚持把政策法规落实到位,确保法律政策不离调、不走样。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切实加大宣传和培训工作力度,教育引导群众学好法、用好法,组织和动员群众,根据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省里提出的候选人(自荐人)资格条件、“先定事、后选人”、“三项承诺”等新政策、新要求,进一步细化完善选举制度。选举指导人员和工作人员要熟悉法律政策,依法依规进行指导和开展工作。在选举实践中,做到正确使用法律政策,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坚持按法律程序规范操作,确保选举工作不出错、不出事。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做细做实每个时间段、每个环节的工作,确保换届选举环节不少、程序不减,环环相扣、有序推进。要规范操作行为,在候选人提名(自荐人报名)、候选人(自荐人)审查把关、村民代表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推选、村选举办法制定、委托投票规范、候选人(自荐人)公开竞职、选举投票组织等关键环节,必须严格依法依规操作。
坚持工作进度服从质量,确保“七升一降”目标的实现。各级换届工作领导和指导机构要围绕“又稳又好”的总目标,把工作标准和工作质量放在首位。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注重抓好各个环节的细节问题,特别是针对矛盾突出、问题较多、选情复杂的重点村,要按照“一村一策”的原则,制定工作预案,健全工作机制,做到问题更清、措施更细、应对更有力。
坚决纠正违规操作行为,确保“阳光选举”、“和谐选举”。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依法依规严格把关,及时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凡发现有违规操作行为,坚决予以纠正,采取有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