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海区实行“交接四法”
确保村级组织新老班子平稳过渡
1、实行“选前托管法”,确保公章使用不错位。针对以往村委会换届后个别村干部拒交公章的问题,根据各村实际,在选举前将村级公章交由村选举委员会或乡镇党委进行“托管”。换届期间,实行一般性事务用章由村选举委员会决定通过盖章,重大事项由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再盖章,有效避免因个别村干部拒交公章,影响群众办事或村级重大项目的正常实施。
2、实行“新老联审法”,确保财务往来不留患。针对村党组织和村经济合作社换届存在时间差的情况,凡涉及村级财务往来的事项,由老一届村经济合作社社长和新一届村党组织书记进行联审,加大对村集体资产处置行为的监督力度,避免在换届期间可能出现侵占或挪用村集体资产、因不认真履职造成集体资产重大损失等情况的发生,确保在特殊时间段内村级财务运转规范有序、不留后患。
3、实行“接力承诺法”,确保事业发展不停滞。选举前,由现任村班子成员对本届班子履行职责、完成村务工作情况进行述职说明,并在全村范围内予以公示。候选人(自荐人)根据公示内容,特别是针对尚未完成的村级重点工程和其他村务重要事项作出履职承诺,做好“接力”工作,为村级事业持续有序发展提供保障。如娄桥街道、梧田街道实行“接力承诺法”,确保了各项重点工程不受影响,顺利推进。
4、实行“双向点评法”,确保经验传授不断层。结合党员承诺践诺和点评活动,在已完成换届的村召开新老班子互评会,实行“双向点评”。互评会由镇(街)驻村干部主持,新班子对老班子的任职情况,特别是成功做法和取得成绩进行点评,作为本届班子开展工作的经验参考;老班子对新班子需要加强的工作环节进行点评,帮助新班子理清思路,尽快进入角色,做好“传、帮、带”。新老班子还就换届中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分析,拿出对策措施,作为今后村里工作的重要依据。(来源:省村级组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第51期简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