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租房合同,还是债务关系
租房人陈先生和原房东潘先生,应该是最心知肚明的。
记者先和租房人陈先生取得了联系,“我们在协商,马上就弄好了。”陈先生对记者的采访很戒备,拒绝透露一切信息。
而原房东潘先生夫妻俩,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自知理亏,一直不肯露面,记者多次拨打夫妻俩的电话,不过一直无人接听。
陆女士给记者提供了一份原房东潘先生夫妻俩给陆女士写的一份情况说明,或许能说明点问题:本人潘××,因欠陈×人民币四万元,在对方多次催讨而本人又无力偿还的情况下,被迫出具一张有本人签字的白纸一张,但并非现在陈×出具的所谓租房合同。
那这份租房合同到底是怎么回事?陆女士说,她至今也只看到过一次,而且陈先生不让复印,“租房合同上看不出什么异常,不过很奇怪,为什么一套70多平方米的房子,月租金才不到500元?”
据陆女士事后了解,原房东潘先生不仅和陈先生有债务纠纷,而且卖房前将房子抵押给抵押公司,也是因为原房东在外欠了钱。“原房东说愿意还陈先生这四万多块钱,但是又说现在钱凑不齐。”
原房东潘先生还不出钱,于是陈先生占着房子不肯给,陆女士买了房却没办法入住,这事的确“坑爹”。
律师建议,所有权人可以搬进去
“像这个情况,陆女士完全不必考虑陈先生,可以光明正大地搬进去。”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李慧律师表示,因为现在的房屋所有权人是陆女士,如果承租人说自己有租赁权,需要通过法院判决来进行确权,“去法院起诉的应该是陈先生才对。”
李慧律师认为,从原房东提供的情况说明来看,既然当时签的是一张白纸,那么这份租赁合同应该是无效的,“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否则没有法律效力。”
是谁在演戏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防君子不防小人,陆女士这次算是碰上小人了。
究竟是原房东潘先生夫妻俩联合陈先生演了一出戏,还是真的存在一份白纸合同,只能是当事人最清楚了。
只是,我想说,冤有头债有主,谁欠了钱就找谁去,无辜连累他人,于心何忍啊!金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