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东方市委副书记,2004年至2009年担任东方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及东方市委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索取他人贿赂共计213.7万元。2010年11月3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吴苗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9月13日《检察日报》)
贪官官职大小、情节轻重有别,贪腐路径、经验却大同小异。“自己为官是在价值观上出了问题,利用职权不讲原则,加上自己在地方当组织部长,没人敢监督。最后凭借权力,从收受红包礼金开始而大肆受贿走上了不归路。”东方市委原副书记吴苗的忏悔其实一语道破“天机”,它实实在在地道出了官场腐败的一个主要病根。
“没人敢监督我”无疑告诉我们,少数关键岗位,少数重权在握的官员,其实是脱离在监督之外的。比如县委书记、组织部长或单位一把手等,通常情况下,即使他人明知其存在贪腐行为,也不会、不敢去检举揭发,而更多的人则抱着明哲保身的态度,对官场腐败佯装看不见。即使有人敢于揭发,由于举报法规不完善、对举报人的权益保障措施不完整,往往也很容易遭到打击报复。
“没人敢监督我”,真实地反映出当下的反腐制度建设仍需加强。尽管近年来各级党政部门在制度建设、方法创新等方面做出了不少努力,加强规章约束和民主监督,加大惩处力度,但客观上说,查处官员贪污腐化行为,除了少数因后院起火、罪行意外“走光”、拔出萝卜带出泥等落马者,真正靠制度监督遏制腐败和惩治腐败,显然还不够“给力”。更有个别案件举报多年才引起重视进而被拉下马的,这也正是少数官员心存侥幸、前腐后继的关键。
官场腐败“没人敢监督”,说到底是个别地方权力至上惹的祸,就是对权力监督缺少有效的制衡机制,致使权力保护伞和官场关系网难以被突破。这一方面提示我们必须从体制入手,提升对权力的监督能力,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事后监督为全程监督;另一方面,更要在权力的公开透明方面做文章,加大提拔使用环节的审查力度,促使权力自身有所顾忌,注重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