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25日讯
三个月前,绍兴的宋女士在杭州的下沙花159万买了一套房子。当时买房子的时候,房产公司告诉她,可以先支付42万,其余的在银行里办贷款。宋女士觉得这个方式不错,可是没想到,首付42万刚刚交给房产公司,问题就出来了,因为宋女士跟她的丈夫年龄过大,根本办不了贷款。这样一来,宋女士可就没有那么多钱买房子了。而且,这42万的首付款想要回来也成了问题。
今年5月31日,宋女士看中了杭州世茂置业滨江花园的一套房子,房子全价159万,她选择首付30%共42万,其余银行按揭支付。
42万付给房产公司之后,宋女士马上被带到旁边的银行办理按揭手续。“都快弄好了,工作人员说说,哎呀,不行,你丈夫的年纪太大了。”宋阿姨说。
宋阿姨今年55岁,她丈夫61岁,按照规定,他们如果要按揭的话,还款期限不能超过三年。这就意味着,宋女士和他的丈夫要在三年的时间里,还清100万左右的房款。每个月的还款额就是3万1千块钱。“我们承担不了。”
宋女士和她的丈夫只是普通工薪阶层,眼看着没有能力承担这样的银行按揭,只能是放弃买房子的想法,要求拿回首付款。可是,到现在为止,三个月的时间过去了,她的那笔42万的首付款还是没有拿回来。
“那不行的,合同已经签了。”杭州世茂置业的营销顾问提出了两个观点,第一,宋女士在支付买房首付款的时候,已经签了合同。第二,如果宋女士要退首付的话,需要得到公司法务部的表态。
而法务部的解释很简单,现在宋女士要求拿回自己的首付,其实就是退房子。合同上有规定,退房的话,就要缴纳房价3%的违约金,大概是5万块钱。
“我不同意。我要起诉。”宋阿姨说,自己在买房子的时候,并不知道到银行办贷款是有年龄限制的,到后来房子没买下来,其实她也是很无辜的。
就这个问题,我们也咨询了相关律师,律师的观点是,像宋女士这种行为,在的确是主观不存在故意的情况下,可以酌情考虑给予一定的宽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