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6月25日讯(记者 廖小清)“有事打110!”成了人们生活中的一句顺口溜。劳动争议除了打110外,还可以通过哪些方式反映诉求呢?
今天上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许惠春作客浙江在线,在回答网友提出的劳动者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是否可以向法院起诉时说,如果劳动者对劳动仲裁不服,可以向当地法院起诉,如果用人单位不服,可以向中级法院起诉。
许惠春说,劳动者的权益受到伤害时,可以通过企业的劳动争议处调节,也可以向基层政府、街道的调节处调节。如果调节不成,还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于网民提出的最先想到的是打110,而不是法院这一问题。许惠春分析说,法院在处理案件时程序是被动性的,是救济的最后阶段,在这方面,公安机关处理问题要快一些,所以老百姓就习惯去打110。
许惠春表示,受金融危机影响,社会上形成了许多民事矛盾,法院会尽力做好民事审判工作,达到能动司法的目的,切实加强金融危机冲击下的司法应对,做好前瞻性的调研分析,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