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实践中,一些干部重亮点轻基础、重眼前轻长远、重表面轻实质的施政行为,引起了群众的质疑和批评。从思想根源上看,是没有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而从制度上反思,则往往是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干部任用制度还不健全,导致政绩考核与民生关系不大,甚至负相关。如何从制度上保障干部政绩与民生福祉相一致,引导干部将短期行为与长远发展结合起来呢?
首先,要改革和完善干部的任期制。一般来说,我们县级以上的选任公务员,任期都是5年。但很多干部一般3年就换了岗位。在实际调查中,笔者发现,只要在某个岗位任期5年或以上的官员,基本都能克服行为短期化的问题。这些官员,也不太重视表面文章,不重视面子工程,也很少有政绩工程,往往比较重视实际效果,重视民生福祉。这是值得引起注意的。
其次,要改革和完善干部的考核机制。在重视行政考核的前提下,发展民主考核,统计调查考核,完善平时考核。通过多方面考核,来纠正考核指标单一所导致的政绩观偏向的问题。只有这样,干部的短期行为和片面的行为,才能与长远的发展目标和全面发展的目标结合起来。
不过,在调查中我们也发现,不少具有正确政绩观的干部,反而是得不到快速提拔的干部,而没有正确政绩观的干部,反而是得到快速提拔的干部。所以,要促进干部转变政绩观,最应该做的是,在用人制度上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取巧的人得利。对坚持正确政绩观的干部,要有提拔重用的机制。这就需要改革和完善用人机制。
第一,考核要突出软指标和长期指标。现在的问题是,提拔干部,看硬指标,尤其是看短期的硬指标。硬指标很重要,但是一旦把GDP等硬指标放在第一位,变成核心指标,重视短期行为,那么干部的行为难免急功近利。提拔干部,少看短期指标,多看其长期指标,这样,干部的行为才会长期化。
第二,干部行为长期化,还要鼓励长期任职。在一些地方,干部流动过快过频,结果导致干部任期很少有满5年的,一般都是3年一动,造成“第一年熟悉工作,第二年赶紧出政绩,第三年谋求调动或者升迁”。短期任职容易升迁,长期任职不容易升迁,其结果是政绩观的短期化。
第三,给“老实人”开辟更多上升渠道。干部升迁,一步落后,步步落后,其结果是,在一个岗位上任职5年以上,甚至10年的干部,其升迁往往落后于调动得快的官员,而且永远落后。为了鼓励长期任职,就需要让长期任职的官员,在提拔上有不逐级升迁的渠道。
在这一过程中,一个极为关键的环节是要改革过于集中的用人制度,改变单纯由上级领导或者一把手决定人事的做法,建立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用人制度。只有这样,干部才会在思想和行动上把向上与向下、短期与长期、政绩与民生统一起来,树立符合科学发展、顺应民心民意的正确政绩观。(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毛寿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