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9月13日讯(记者 李敏 通讯员 孙莉 方帆)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对实施机动车交强险费率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联系浮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推进工作的民主化和科学化程度,按省政府、保监会和公安部的要求,浙江省公安厅、浙江保监局、宁波保监局决定举行《浙江省机动车交强险费率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联系浮动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醉酒驾车交强险可能上浮300%>> 本网受权发布征求意见稿>>
听证会将对浙江省公安厅、浙江保监局、宁波保监局起草的《浙江省机动车交强险费率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联系浮动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听证会定于2010年9月28日下午15:00至17:30时在杭州举行。
报名从今日起,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20日17时(邮寄报名的,以寄出的邮戳为准)。
报名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信函寄至杭州市大学91号-1浙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邮编:310009),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会报名”字样;报名传真至0571-87286405;网上报名请发电子邮件至jgj_gat@gat.zj.gov.cn,并在主题中标明“听证会报名”字样。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本省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公民(依法被限制人身自由或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除外),可以报名参加陈述或提出旁听申请。报名人应当书面提供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并提交听证内容的书面意见,表明所持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