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位准备投资福建莆田的外商花了不到一个半小时就办理好了4项审批手续。他感慨地说:“本来以为至少要跑两三天,想不到现在政府的办事效率这么高!”自2000年福建省在全国率先提出并开展机关效能建设以来,这项工作已经在福建推进政府管理创新、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政务环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从2000年3月开始,福建省委、省政府在全国率先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初步形成了一套机关效能建设模式。从体制机制的改革入手,福建省推动政府转变职能,优化行政服务。经过10轮改革,福建累计取消、下放和调整了1475项行政审批项目;在全省建立较为规范的市、县(区)行政服务中心65个,省、市部门行政服务中心或办事大厅196个,极大地提高了政府的行政效率。
针对一些政府和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党委、政府督查部门沟通合作,形成上下联动的效能督查工作网络。全省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建立了机关效能投诉中心,设立统一的效能投诉电话。10年来,全省共受理投诉件近13万件,应办结12.4万件,实际办结11.5万件,办结率为92.4%。
福建省大胆探索开展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初步建立了政府绩效管理体系。每年评估结束后,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对绩效评估结果进行通报,省效能办向被评估单位反馈绩效评估中发现的问题,促进整改提升绩效。
福建省还围绕梳理权力、细化标准、规范流程、公开执法、监督制约等5个主要环节,着力开展“清权、确权、亮权、督权”工作。省直行政执法机关明确了行政职权7489项,9个设区市市级执法机关明确了行政职权46232项。在清权确权的基础上,重点对常用的、具有自由裁量幅度的行政处罚权进行规范,明确每一项处罚权的条件、幅度,有效减少“关系案、人情案”。
对违反机关效能建设规定的人和事,福建省实施了严格的责任追究制。截至目前,全省共有5559人次受到效能告诫,3580人次受到诫勉教育,575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今年以来,全省共问责党政领导干部238人,其中厅级干部6人、处级干部18人、科级干部214人,在问责后有46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