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博山区组织部门对田超、陆琳琳等12名副科级干部人选的季度实践考察得分情况进行了通报。这是该区实行公选干部实践考察期制度的重要一环。
今年7月份,通过竞争性选拔,田超等12人被列入博山区副科级干部人选,随即进入一年的实践考察期。实践考察情况将最终决定他们是否“转正”。
竞争性选拔干部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着单纯“以考取人”现象,出现了高分低能、岗位适应能力差等问题。对此,博山区经过调查研究,探索实行了公选干部实践考察期制度。把公选干部笔试、面试、考察三个程序步骤作为基础环节,在此基础上增加一年实践考察期,并作为是否使用干部的决定环节,较好地解决了公选干部“会考不会干”的问题。
“这项制度改变了‘一考定终身’的做法,注重在实践中进一步识别干部、使用干部,既看考试分、更看实践分,既看学历、更看能力,既注重组织评价、更注重群众和实践评价。”博山区委书记王树槐说。
该区对公选的“准科级干部”进行模拟任职,安排到基层一线,协管或分管一方面工作,在模拟岗位的具体实践中进一步考量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岗位胜任能力。对干部的基层工作情况,采取工作记实、领导评价、群众评议三种方式,跟踪考察科级干部人选的现实表现,按照2:2:6的权重,实行百分制量化计分,每季度形成一次考察得分。季度考察平均得分90分以上的,在干部人事调整时,根据工作需要分批次择优使用。低于90分的,继续培养。工作不力或在政治思想道德方面出现问题的,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诫勉谈话等处理。对于一年内表现不佳、没有得到正式任用的,取消其科级干部任职资格。
3年来,博山区通过公开考选任用的干部有24名,其中有6人是在公选综合成绩并非拔尖的情况下,凭借实践考察期间的突出成绩跻身科级干部行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