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2002年,吉林省桦甸市被中组部确定为“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县市之一。桦甸积极探索干部选拔任用新路子,较好地解决了怎样选好人、用好人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实施了乡局级领导干部问责制,加强干部管理,有效探索出一种干部能上能下、班子能进能出的管理机制,使平庸、混事、误事的干部受到惩戒罢免,想事、干事、成事的干部得到重用提拔。
【本期嘉宾】
吉林省桦甸市委书记李洪信
问:要让干部长期有状态、有激情、有活力不容易,桦甸是如何治理平庸、混事、误事的干部的?
答:选用好干部不等于管理好了干部。随着职场形势的变化和个人思想的滑坡,很容易出现甘当“太平官”,醉心“铁交椅”的现象。
为治理“庸、懒、散、贪”,在开展“用人行为”试点的基础上,我们探索实施了乡局级领导干部问责制。问责内容重点包括工作目标、经济审计、纪律作风、群众公论和施政行为等5个方面。针对问责对象多、情况差别大的实际,我们改变过去重批评、减奖金、不评优等做法,坚持多措并举、严惩重罚、碰硬较真,实行责令公开道歉、责令公开检讨、诫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降免职(包括免职转非、免职保留待遇)等7种问责方式。其中,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乡局级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
问:实施乡局级领导干部问责制的情况如何?
答:我们探索实施问责制以来,共有128名乡局级领导干部(正职50人,副职78人)被量罚问责,不违纪不违法的干部照样丢“乌纱”,混年头、靠资格、论资排队的现象在桦甸没有了可能。问责制淘汰了庸官、混官、太平官,选出了好官、能官、为民官,问出了干部的责任心、事业心、上进心,问出了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感召力,问出了桦甸的新观念、新面貌和大发展。
问责制淘汰了整事、混事、误事和自身形象不佳的领导干部,使平庸、不称职的干部及时退出领导岗位,广大干部的责任感、危机感和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大大增强。据全市近年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结果显示,90%的班子集体和干部个人是在客观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完成或超额完成任务的,有1/3的部门、单位自我加压,争取市里的重点任务,给全年的工作“加码”。
问:“问责制”在桦甸的实施,对当地干部产生了哪些影响?
答:“问责制”强烈地冲击了传统的“官念”。“官难当了,工作不能混了,太平官当不了了”已成为广大干部的共识,全市乡局级领导干部真正认识到权力大,担子重;职务高,工作多。近两年,桦甸市相继有30多名乡局级领导干部因工作压力大,怕自己难胜任而主动提出辞职,退位让贤。这些下来的干部有的经商,有的办厂,有的当了经纪人,还有的热衷社会福利事业,他们都在不同岗位上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