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3万多个乡镇、近70万个行政村,总计数百万农村基层干部,基层干部的形象直接影响到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规定》是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法规,对于健全和完善党员干部行为规范制度体系,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基层干部如何看待这部关系自身廉政工作的法规?半月谈记者为此在湖南省采访了5位在农村乡镇工作的基层干部。(《半月谈内部版》2011年第9期)
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这是第一个规范农村基层干部行为的廉政准则。陶小莫/图
访谈人:湖南省隆回县北山镇党委书记肖拥军、邵东县周官桥乡党委书记禹洪、武冈市邓家铺镇镇长刘钦、邵东县周官桥乡杨竹村支书彭乐平、长沙县春华镇妇联主席李晗蓉
农村基层的反腐利器
肖拥军:我生在农村,长在农村,先后在五个乡镇工作了20年。现今,乡镇干部的廉洁从政非常重要,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社会管理创新,才能实现执政基础扎实,才能真正实现社会和谐。
刘钦:一段时期以来,特别是进入改革开放深入、经济社会转型、政府职能转变的新时期以来,我们一直缺乏直接约束、规范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能的专门规定。乡镇基层和农村干部队伍当中,确实存在工作作风老爷化和家长化、基层选举宗派化、为民服务有偿化、矛盾化解简单化等一系列问题,影响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与和谐稳定。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部分农村基层干部的腐败问题,直接伤害广大农民群众,严重破坏党群关系,危害党的执政基础。规范农村基层干部的履职行为,深入开展农村反腐败斗争,已成为巩固基层政权的刻不容缓的重大课题。
彭乐平: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农村的投入,村组通了水泥路,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公益事业不断兴建,农村生产生活不断改善,群众享受到经济发展的实惠。但是,部分群众对村支两委的怨言没有变小反而更大。以前,对于村干部行为没有明确规定,村干部大多文化水平不高,又是在本家本村,导致在日常村级事务中,办事不透明、办“人情事”、村级账目混乱等现象时有发生。
李晗蓉:以前,农村基层干部因为级别不高、权力不大,农村的反腐败工作并没有受到足够重视,制度建设也没有相应跟上。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税费改革后,粮食直补、农村养老保险、农村低保、救灾救济款物等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的施行,农民建房、结婚、生育等农村事务的处理,都涉及大量经济利益,部分基层干部以权谋私的现象逐渐突出。《规定》的颁布实施,是对我国反腐败工作法规体系的延伸,也是推进反腐败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填补了反腐败法规的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