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27日讯 收取总菜价15%的“开瓶费”,是不是收得太高了?昨天,绍兴市民吕小姐向本报反映,元宵节那天在绍兴市区王朝大酒店请客吃饭,没想到多出这么一笔“开瓶费”,希望有关部门能查一查,这样的定价是否规范。
据吕小姐介绍,元宵节的晚上,他请朋友到王朝大酒店吃饭,因为春节里朋友有几瓶好的葡萄酒送他,于是也一同带上了。在点菜时,他们看到菜单上写着要收取15%的开瓶费,大家觉得15%有些高了,于是问服务员,对方答复说这是酒店的规定,要喝自己的酒就要收取总菜价15%的开瓶费。
“如果用餐花费1000元,喝自己带的酒就要收取150元的开瓶费,这个费高得有些离谱。”吕小姐等人说。随后,他们叫来领班协商,一位姓邵的领班也坚持认为这15%的开瓶费是酒店规定的,没有协商的余地。最后,吕小姐没有喝自己所带的酒,而是点了酒店的黄酒。
而后,在结账时吕小姐等又遇到让她不舒服的一件事,因为他们在点菜时也点了水果,按照酒店一般的规矩,还有一盘水果可以赠送,但是却不见赠送的水果送上来。后来再次询问服务员,对方说既然顾客自己点了水果,原本要赠送的就不送了。听到她这样的解释,大家觉得没有道理,“我点归点,你送归送,不能我点了你就不送了。”吕小姐说。
吕小姐认为这些酒店一方作出的所谓的“规矩”应该改一改了,不然消费者会对餐饮行业产生更多的不信任,同时也希望有关部门能够管起来,维护好餐饮环境。
接到反映后,记者也联系了王朝大酒店的办公室主任,胡主任找到了当时的领班进行核实。领班表示服务员是在客人用餐前提醒要收取15%的酒水服务费的。“我们毕竟也是服务行业,客人用的酒杯是酒店提供的,我们还要收拾洗刷,收取服务费是经过有关部门允许的。”胡主任说。但记者问到15%的服务费是怎么定时,她说目前餐饮生意比较难做,有关部门和餐饮协会也没有统一的规定。这次消费者提出来,到时他们也可以通过相关部门和餐饮协会来商量,到底收取多少是合理的。
至于客人自己点水果、赠送的水果就不上了这一说法,胡主任说酒店赠送的是一些甘蔗类的小水果,而不少客人点的是拼盘水果,因此客人点了水果,服务员也就认为没有送小水果的必要了。“这次客人有反映后,我想我们会改过来,以后这些小水果照样送上。”胡主任说。
昨天下午,记者也就酒店收取“开瓶费”一事询问了市工商局消保部门的有关负责人,他们说,在消费者投诉中也有过类似的事情,但法律法规没有明文禁止收取“开瓶费”,因此工商部门也很无奈。另外,酒店在收取服务费前,必须告知消费者,至于价格高低一般由双方协商决定。
据了解,近年来网上流传“坑爹的10大消费潜规则”中,“开瓶费”也位居前列,消费者对这项费用抱怨已久。前不久新华社也报道了杭州等地“开瓶费”变“开宰费”的现象,认为政府部门应该有所作为,对此进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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