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法院公开庭审,有市民正在观看大屏幕。
庭内案件正审理,庭外全程可观看——昨天上午,海盐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海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顾某受贿案,法院内全彩LED电子屏同步直播该案庭审。
法庭内座位有限,不影响人们在庭外关注。大屏幕上,检察机关控诉,1997年至2010年间,顾某在担任海盐县澉浦镇副镇长、镇长、秦山街道办事处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价值人民币14万元,并在辖区内企业监管等方面为他人牟利。
经过一上午的审理,海盐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顾某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
据了解,海盐法院建成并使用该全彩LED屏已经三个多月,主要用于曝光“老赖”、发布开庭公告和法院近期重要活动等。这是海盐首次同步直播案件庭审,也是嘉兴地区第二次运用这种方式。
省高院新闻宣传处处长唐学兵介绍,宁波江北、鄞州等地也曾采用法院内电子大屏幕直播庭审,作为浙江法院阳光司法的举措之一,全省各法院正在探索各种方式实现司法公开。
直播方式多样
直播!公开!近日,浙江法院“阳光司法”举措连连。
昨天,网站直播庭审,微博转播——杭州中级人民法院通过杭州网、杭报在线、浙江在线对轰动杭州的萧山放火案的庭审情况进行图文直播。
前天,微博直播庭审——宁波江北法院对林心如诉宁波一美容医院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宁波江北法院官方微博共发了20条微博直播了当天的庭审,图文并茂地直播了庭审过程中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答辩及法庭辩论全过程。
在此之前,江北法院通过网络、广场大屏幕等方式直播了近200个案件,但微博全程直播还是首次。据了解,这也是我省第一例以法院政务微博直播庭审的案件。
早在今年5月31日,省高院在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备受社会关注的地沟油案件时,首次尝试运用全媒体进行直播,电视台、网站、法院微博等各类媒体方式通通用上阵。
司法公开涉及三环节
唐学兵说,庭审公开只是司法公开的一部分,在法院层面,司法公开主要涉及三个环节。
一是立案阶段。我省部分法院已经建立了网上立案系统,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完成立案申请,所有立案所需文书材料均可在网上查询。
二是审判阶段。各级法院通过电视、网站、微博、广场大屏幕等予以直播的庭审主要是社会关注度比较高的案件,为的是让更大范围内的老百姓知情。其它公开庭审,有兴趣的可以自行到法院出示身份证,进庭旁听。
另外,省高院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将应该公开的裁判文书在浙江法院网上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昨天,记者从温州中院“司法公开宣传月”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1-9月,温州法院上网公布裁判文书已达22657份,上网公布的裁判文书占应上网裁判文书的比率已达到97.92%。
其中,文成、洞头、乐清、永嘉、鹿城、平阳六家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公开率达到100%。
三是执行阶段。除了通过网络曝光老赖、限制高消费名单等方式,目前,全省103家法院全部建立每天更新的门户网站,开通案件查询系统,当事人只要输入案号和密码即能在网上查询案件审理、执行进度。
今年1月1日起,浙江全省三级法院全面推行“阳光司法指数”评估工作中的重要评估内容。该指数,也可称作是司法公开、司法透明指数,共涉及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工作机制等七项一级指数。
日前,省高院正在委托第三方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对我省的阳光司法指数进行测评,预计今年内会完成,并向社会公开。
阳光司法浙江走在全国前列
几个月前,省高院院长齐奇就曾批示要求全省法院关注微博直播庭审的新模式,鼓励积极尝试。
省高院研究室主任魏新璋认为,“对一些典型案件的庭审进行公开直播,可以让社会公众更便捷、更广泛地了解案件审判情况,从而让审判发挥更大的社会效果,起到教育、引导、制约、规范的作用”。
唐学兵介绍,探索、创新司法公开的方式方法,我省法院一直走在全国前列,从2009年,省高院提出了“阳光司法”,到2011年,省高院出台了《浙江法院阳光司法实施标准》,再到今年阳光司法指数测评又是一个进步。
“阳光司法,既是为老百姓提供更方便的司法服务产品,也让权力在阳光下运作,倒逼法院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审判人员素质,规范司法行为;同时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正义,也是为了提高老百姓对司法的信任度,提升司法公信。”(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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