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认现场,敲诈现场多为偏僻路段
嫌疑人置办的假警服、头盔
浙江在线杭州3月17日讯(记者 黄兆轶 通讯员 施文杰 叶晓舟) 近日,衢州市常山县公安局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丁某、曹某。两人冒充警察,在衢州多地敲诈涉嫌嫖娼等行为的男子,作案10余起,涉嫌金额数万元。
男子被假警察敲诈4000元 气不顺报假警
今年2月28日下午5点,江山市坛石人余某到常山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报案,称昨天中午遭到一名假警察敲诈。
余某介绍,2月27日中午他骑摩托车经过蒲塘环卫所时,被一名骑摩托车的警察(丁某)追上叫停。丁某以余某摩托车没有上牌照为由叫他出示驾驶证、行驶证,余某没带。随后,丁某以无证驾驶为由要传唤他到派出所接受拘留处罚,并叫他上了摩托车。
骑了不远,丁某又将摩托车停下称余某态度好可以私了,余某最终支付了4000元钱私了。
听到这里,城关所民警起了怀疑,余某为何事后才报警?无证驾驶属于交警管辖,为何余某会交钱给派出所民警解决?
之后,警方再次盘问余某,余某回答时闪烁其词、无法自圆,最终只能承认虚构了案情。真实情况是,余某曾在常山内河附近嫖娼。所以,当假警察骑摩托车追上他,指明其嫖娼并责令去公安机关处理违法行为时,余某就相信了他们的身份。
最后,声怕嫖娼一事被传到家中的余某支付了高价私了。事后,余某绞尽脑汁,想如何才能让警察帮忙追回这4000元钱,又将嫖娼的事瞒天过海?于是他就向派出所报了假案。
正牌警察顺藤摸瓜 李鬼警察无所遁形
得到实情后,常山警方判定这是一个采用冒充警察的手段,选择嫖娼的违法人员为对象实施敲诈勒索的犯罪行为。
随后,通过侦查手段锁定嫌疑人,并于2014年3月10日深夜成功在江山市江东一居民楼下抓获丁某,第二天又抓获了另一名准备外逃的嫌疑人曹某。
据丁某交代,他是江西贵溪人,曾因冒充警察敲诈勒索而被判处过有期徒刑二年。2013年底,刑满释放、没有收入的丁某纠集同乡曹某重操旧业。
作案时,由曹某着便服在“洗头房”等可能提供色情服务的小店附近寻找目标。瞅准了从“洗头房”出来的男性后,曹某便打电话给丁某,由丁某着假警服进行跟踪,在偏僻地段上前亮明“警官”身份后,责令受害人前往公安部门配合调查之名诱骗对方上车。
之后,他们会以严厉处罚及通知家人等手段让受害人主动提出能否“私了”,再由丁某提出要询问领导,遂打电话其“领导”曹某,两人在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忽悠受害人破财消灾。
目前,两名嫌疑人已经被警方刑拘。
受害人不报警 致敲诈屡屡得手
记者了解到,被抓获前,丁某、曹某作案次数相当频繁,只要手头缺钱就会伺机下手。有时连续几天,每天都会出动,而且都有“收获”。少则几百元,多则数千元。作案十余起,涉案金额高达数万元。
目前,常山警方已经确认该团伙罪行不止余某被敲诈勒索4000元这一起案件。不过,从调取的近年来衢州地区类似报警来看,的确只有受害人胡某一人报警。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作案之所以能够屡屡得手,正是因为掌握了受害人羞于被发现曾有过嫖娼等违法行为,宁可吃哑巴亏也不愿报警的心理。另外还有一些受害人则是被犯罪嫌疑人的“演技”蒙蔽,把他们当作了真正的公安民警。
在此,常山警方呼吁受害人主动报警,切莫让犯罪分子因此猖獗横行。虽然嫖娼行为会被处以五日以下行政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但主动报警的将从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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