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运输法院与杭州市中院“并轨” 专审地铁纠纷等案
2014年03月19日 23:21:40
浙江在线杭州3月19日讯(记者 施宇翔 通讯员 钟法) 记者今日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杭州铁路运输法院目前已与杭州市中院“并轨”。今后,杭州市区发生的运输合同、地铁中的民事纠纷以及高架上交通事故引发的纠纷等三大类民事案件将必须交由杭州铁路运输法院进行一审。
具体而言,这五大类案件包括在杭州市轨道交通运营区域内发生的民事案件、在杭州市高架道路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杭州市内发生的运输合同纠纷案件这三大类;以及当事人协议选择由杭州铁路运输法院管辖、经依法审查确定由该院管辖的案件以及上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案件需要指定执行的案件。
根据规定,当遇到以上案件,当事人必须交由铁路运输法院审理。同时,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上述案件的二审法院。
根据中央、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精神,杭州铁路运输法院管辖权由上海铁路局移交给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移交后,杭州铁路法院正式实行属地管理,并整体纳入国家司法管理体系。3月17日,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受理第一起民事案件,该案是一起发生在杭州市中河高架道路上的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截至3月18日,该院已受理了运输合同、债权转让合同纠纷等案件共计3件。
来源:
原创
作者:
施宇翔 钟法
编辑:
林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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