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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浙江省"双爱"活动推进计划(2014-2017年)》的通知
2014年04月28日 17:51:31

浙构建发〔2014〕1号

  各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浙江省“双爱”活动推进计划(2014-2017年)》已经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浙江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2月28日

浙江省“双爱”活动推进计划(2014-2017年)

  为深入推进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活动(以下简称“双爱”活动),全面提升全省和谐劳动关系发展水平,进一步促进职工体面劳动和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制订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劳动关系源头治理”工作主线,树立“企业兴则经济兴、职工稳则社会稳”的理念,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作用,充分发挥企业和职工的主体作用,引导企业与职工同舟共济、共建共享,着力构建规范有序、公平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我省“两富”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要求。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工会推动、企业和职工参与,深入组织实施“双爱”活动推进计划,推动“双爱”活动进一步“扩量、提质”,健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长效机制。到2017年,全省规模以上企业“双爱”活动参与率达到100%,已建工会的规下企业达到100%。

  二、主要措施

  (一)开展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实现“劳动有合同”。在用工季节性强、职工流动性大的行业推广应用简易劳动合同文本,指导帮助企业规范劳动用工行为,督促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加快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行质量。到2017年,全省规模以上企业普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农民工和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巩固在92%以上。(省人力社保厅牵头,省总工会、省企联、省工商联参加)

  (二)开展职工增收专项行动,实现“工资有增长”。建立健全最低工资与经济发展联动机制,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力争最低工资标准增长幅度适当高于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完善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信息制度,推动企业和职工依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协议,实现职工工资与企业效益、劳动生产率同步增长。到2017年,全省已建工会企业普遍推行工资集体协商。(省人力社保厅、省总工会牵头,省企联、省工商联参加)

  (三)开展职工全员参保登记行动,实现“五险有保障”。加快实施社会保障“一卡通”,着力打造“阳光社保”,强化社会保险服务管理工作。持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全面实施职工社会保险全员参保登记工作,积极鼓励、引导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到2017年,力争实现本省户籍职工应保尽保。(省人力社保厅牵头,省总工会、省企联、省工商联参加)

  (四)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实现“生产有安全”。组织职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和职业危害排查整治,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征文和班组安全建设成果展示,争创优秀安全班组。加强工伤预防工作,到2016年全省工伤发生率下降到1%以内。全面推进安全文化建设,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职工劳动安全和职业健康意识。到2017年,全省已建工会企业参赛率达到90%以上。(省总工会、省安监局牵头,省人力社保厅、省企联、省工商联参加)

  (五)开展贯彻企业民主管理条例专项行动,实现“管理有民主”。进一步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积极推进厂务公开,探索职工民主管理委员会、民主议事会、劳资恳谈会、民主协商会等民主管理形式,畅通职工民主参与渠道,充分发挥职工在企业重大决策、规章制度制订等方面的民主参与作用,依法保障职工的民主管理权利。到2017年,职代会和厂务公开工作在全省规模以上企业实现全覆盖,已建工会企业达到80%。(省总工会牵头,省人力社保厅、省企联、省工商联参加)

  (六)开展增进人文关怀专项行动,实现“精神有关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主线,积极推进企业文化和职工文化建设。加强企业文化娱乐活动场所建设,组织开展丰富多彩文体活动。提高职工福利待遇,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帮助解决职工实际困难。每年为基层送电影10000场、送演出1000场以上。到2017年,建设300家全国职工书屋示范点,3000家省职工书屋示范点,25000家电子职工书屋。(省总工会、省企联、省工商联牵头,省人力社保厅参加)

  (七)开展青春党建行动,促进“工作要敬业”。灵活设置党小组,探索组建“青春支部”,积极推进创意组织生活;围绕“点亮微心愿、共筑中国梦”主题,大力推进党员青年志愿服务活动;深化实施青年菁英成长计划,广泛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十佳员工”、“优秀团队”等活动,以创一流工作、一流服务、一流业绩、一流团队为内容,引导职工立足岗位敬业奉献、争当先进、不断进取、成长成才。到2017年,在全省规模以上企业实现行动全覆盖。(省总工会、省委组织部、省委“两新”工委牵头,省人力社保厅、省企联、省工商联参加)

  (八)开展“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活动,促进“技能要提高”。立足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和经济转型升级的主题,广泛开展“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活动,引导和激励广大职工立足本职、苦练技能、岗位成才,在全省掀起学习技能的热潮。到2017年,完成不少于50个职业(工种)的省级比赛,组织参与赛前培训的技能劳动者达到50万人次,引领带动500万人次参加岗位练兵,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24%。(省人力社保厅牵头,省总工会、省企联、省工商联参加)

  (九)开展职工合理化建议月活动,促进“经营要关心”。确定每年9月为职工合理化建议月。引导职工立足岗位实际,积极为企业降本增效、增产增收、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等建言献策,激活职工思维,激发职工潜能,激励职工热情,把职工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促进企业发展上来,切实推动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到2017年,职工合理化建议工作在全省已建工会企业实现全覆盖。(省总工会牵头,省人力社保厅、省企联、省工商联参加)

  (十)开展“企业规章制度人人知”行动,促进“纪律要遵守”。企业通过微博、微信、定向短信、论坛等形式,定期将《职工守则》和其他各项规章制度的相关内容告知职工,指导职工持续学习了解单位规章制度,督促职工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服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执行劳动安全生产规程。到2017年,在全省规模以上企业实现行动全覆盖。(省企联、省工商联、省总工会牵头,省人力社保厅参加)

  (十一)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促进“维权要理性”。组织好每年3月的全国12333统一咨询日、4月的“双爱”宣传周、5月的“浙江法治宣传月”、7月的劳动者权益保护宣传周、11月的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普法宣传周、12月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采取集中培训、举办研讨会、专题辅导等方式,充分利用厂报、宣传栏、内部网络、热线电话、职工法制学校等手段,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和自我维权能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及时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大力推进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为企业和职工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到2017年,全省规模以上企业普遍建立企业职工法制学校,每年开展普法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200人以上企业普遍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规模以上企业法律顾问覆盖率在2013年基础上翻一番。(省人力社保厅、省司法厅牵头,省总工会、省企联、省工商联参加)

  (十二)开展“心灵驿站”行动,促进“身心要健康”。在各地的职工服务中心和服务站、社区、工业园区,有条件的都要逐步开设“心灵驿站”(或“心理咨询室”),采用职工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心理宣传、心理咨询、心理疏导、心理援助等活动,给广大职工特别是新生代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温馨的心理服务,帮助他们搞好自我管理、自我调适,缓解心理压力,营造良好人际关系,促进身心健康。(省总工会牵头,省人力社保厅、省企联、省工商联参加)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组织、监督、协调的作用。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要健全“双爱”活动组织协调机制,落实专门工作机构,完善地区和企业联系点制度(省三方四家联系企业名单见附件),加强工作指导,深入基层、企业和职工,依靠群众推动计划顺利实施。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支持“双爱”活动的开展。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要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工会、企业代表组织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共同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各地工作情况纳入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评价体系进行考核。

  (三)开展先进评比。组织好全国“双爱双评”先进推荐评选,开展新一轮全省层面的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评比,对“双爱”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企业、关爱职工的优秀企业家和热爱企业的优秀职工进行表彰。(省工商联、省总工会、省人力社保厅、省企联共同组织)

  (四)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的作用,加大对推进计划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先进企业、优秀企业家和优秀职工的典型事迹,及时总结推广实践中涌现出的成功经验,引导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支持活动,营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良好氛围。(省委宣传部、省人力社保厅牵头,省总工会、省企联、省工商联参加)

  附件:

  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联系企业名单

  一、省人力社保厅联系省物产集团、省交通集团、省电力公司、中国移动浙江公司、浙江中烟公司、国航浙江公司、工行浙江省分行、中信银行杭州分行、吉利控股集团、飞跃集团。

  二、省总工会联系省建投集团、省商业集团、省国贸集团、省旅游集团、杭钢集团、省能源集团、省农发集团、杭州萧山机场公司、中化蓝天集团、财通证券公司。

  三、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联系杭州汽轮动力集团、康恩贝集团、广厦控股集团、万事利集团、正大青春宝药业有限公司、海亮集团、中国绍兴黄酒集团、超威电源有限公司、浙江海正集团、巨一集团。

  四、省工商联联系传化集团、富通集团、西子联合控股、杭州娃哈哈集团、祐康食品集团、浙江中南建设集团、绿都控股集团、三替集团、杭州钱江弹簧有限公司、杭州东华集团。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编辑: 首席编辑 郭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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