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云和副县长酒后打副局长 被党内警告
2014年06月06日 05:31:33
浙江在线6月6日讯(钱江晚报记者 盛伟)近期媒体和网络热议的“云和县领导酒后打人”事件,经丽水市纪委调查核实后,近日对酒后打人的云和县副县长何洪港,作出党内警告处分决定。
经查,2014年4月26日(周六)晚,云和县委主要领导自己付钱,在县人武部食堂邀请该县住建局班子成员等吃晚饭,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陈建伟和副县长何洪港在用餐结束后,因劝酒发生争执,何洪港打了参与劝解的县住建局副局长林华勋一个耳光。事后,何洪港公开向林华勋进行了道歉。
丽水市纪委调查核实后认为,何洪港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动手殴打他人,在社会上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错误。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给予何洪港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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