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30日讯(浙江日报记者 方臻子 通讯员 冉茂翔) 2016年起,全省各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以及有条件实施的新开工项目要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近日公布,标志着浙江海绵城市从小范围试点迈向大规模推广。
《意见》里有哪些亮点?本报记者就此采访了省住建厅有关负责人。
给出建设“时间表”
海绵城市,是一种形象的表述,是指城市像海绵一样,下雨时能够吸水、蓄水、渗水、控水,需要时又能够将储存的水释放出来加以利用。
“我省将加快海绵城市建设,结合‘五水共治’推动全省‘工程治水’向‘生态治水’转变,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最大程度实现雨水在城市区域的自然积存、自然渗透和自然净化。”省住建厅有关负责人说,海绵城市建设不是一个单纯的目标,而是作为城市建设的先进理念和发展方向,将贯穿于城市建设的始终,这也是建设“两美”浙江的题中之义。
对此,浙江在《意见》中给出了一份海绵城市建设“时间表”:2016年起,全省各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以及有条件实施的新开工项目要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到2020年,设区市建成区25%以上的面积、县级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上述目标要求;到2030年,设区市和县级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其他县城建成区5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开展大规模试点
“自2014年底开始,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开展了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我省嘉兴市、宁波市分别为2015年、2016年全国海绵城市建设试点,都由中央财政连续3年给予每年4亿元的资金支持。”该负责人说。
宁波市的试点区域慈城—姚江片区,曾是稻田平原,极易遭受洪涝灾害,如按照常规“垫高”的方法防洪排涝,不仅耗费大量资金,而且洪灾时还会溢出,加重周边灾情。借鉴悉尼水敏感城市成功经验,结合慈城古县城的治水智慧,当地在慈城新区规划中融入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宁波通过3年的海绵城市努力建设,达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的建设效果,同时为类似滨海临江平原河网城市创建海绵城市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今后,我省还要有针对性地选择不同自然条件的城市,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省级试点工作,推进海绵城市示范区、海绵型公园绿地、海绵型居住区、海绵型道路广场、海绵型小城镇等示范建设。
撬动“海绵经济”
《意见》已为我们勾勒出未来“海绵城市”的雏形——“城市蓝线”将被严格保护,公园绿地能吸纳周边区域雨水,道路广场有了渗滞能力,建筑和小区是“低影响开发”的、公共建筑项目成为“海绵体”、连小城镇和村庄也会因地制宜建设成为海绵镇村……
建设项目众多,也意味着投资金额大。“一方面要加大财政投入,充分利用好国家、省级海绵城市建设财政补助,进一步加大对海绵城市建设的资金投入。另一方面,也要创新融资方式,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到海绵城市投资、建设中,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海绵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该负责人表示,“《意见》提出加强产业扶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制定政策措施成立海绵城市建设产学研中心,打造全产业链的海绵城市产业,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