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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投诉请及时取证、截取网页、保留聊天记录
2017年11月14日 08:31:50 来源: 都市快报 通讯员 王智赟 记者 魏奋

  杭州市市场监管局昨天向消费者发出提醒:由于刚刚过去的“双十一”期间订单量庞大,未来一周或将迎来投诉高峰。

  如遇纠纷,消费者应及时与商家协商;无法与商家达成一致的,要及时向网络平台投诉;仍不能解决的,应及时向商家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维权机构申诉。同时,对于网络消费纠纷,要及时取证、及时截取网页、保留聊天记录,为后期维权提供保障。

  今年“双十一”(11月11日00:00-11月13日14:00),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全国各地网购消费维权诉求1549件,同比增长4.10%。

  和“双十一”相关的维权诉求,主要是促销活动问题(优惠券、预售、红包、满减、秒杀、抽奖、免单、虚假宣传、承诺未兑现等),共接到有关诉求264件,占“双十一”诉求总数的72.73%。包括消费者交了定金参加了商品预售活动后,付尾款时无法与其他商品合并支付无法享受满减优惠;领取的红包在活动当天无法享受抵扣现金;还包括虚假有奖销售活动、虚假免单活动、宣传承诺的优惠条件未兑现等。

  其次是价格调整问题。包括:消费者在“双十一”前按照相对高的价格购买了商品,“双十一”期间发现商家未按承诺保价出现降价而要求商家退还差价。

  三是售后服务问题(不发货、延迟发货、特价缺货、虚假发货、漏发赠送品等)。包括:消费者因地址填写错误想更改发货地址被拒绝、衣服尺寸选错想更换正确尺寸、拍下商品后商家不愿发货等。

  四是商品质量问题。包括参加“双十一”促销的商品存在瑕疵、破损、非正品、以次充好、以旧充新、无厂名厂址等问题。

标签: 市场监管;维权;预售;订单量;投诉;优惠券;红包 责任编辑: 金英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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