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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女子路遇事故肇事小伙跑了 随手拍下的牌照立大功
2018年11月18日 09:01:57 来源: 现代金报  

  余女士拍下的小伙电动车车牌 鄞州交警供图

  市民余女士很庆幸,因为自己随手拍了一张把自己剐蹭到的电动车防盗号牌的照片,最终没让坑她的小伙逃跑。

  而她同样感谢给力的鄞州交警,在不到24小时内,就帮她找到了这个小伙子。昨天,鄞州交警大队钟公庙中队的民警,跟记者说起了余女士的这次经历。

  路遇事故肇事小伙跑了

  11月12日14时50分许,在鄞州区天童南路银泰城公交车站附近的非机动车道上,余女士骑着一辆轻便电动车回家,突然被一辆同方向左右摇摆的电动车连人带车剐蹭在地。

  余女士爬起一看,对方是个年纪轻轻的小伙,所骑的电动车后座还捎带着另一个小年轻。

  一番检查后,余女士发现自己的右脚背蹭破了点皮,电动车的前轮挡泥板破损。

  这时,对方小伙提出,损失不是很大,建议余女士不要报警,干脆私了得了。

  “喏,前面小区就有一家修车店,我保证把你的车子修好!”小伙信誓旦旦地说。

  余女士将信将疑,为了谨慎起见,她随手用手机拍了一张小伙的电动车防盗号牌。很快,双方就一同来到前面一处路口等红绿灯,小伙用手一指,对余女士说:“看到了吧,马路对面那个小区就有修车店。”

  话音未落,说时迟那时快,小伙骑车带着同伴跑了。

  被骗的余女士无奈之下,选择报了警。

  幸好当时拍下了电动车牌

  接警后,钟公庙交警中队的民警立即调取了附近路口的视频监控,查找肇事方行车轨迹,但由于事发地靠近繁华商贸区,人流、车流密集,调查一时陷入了僵局。

  11月13日早上一上班,中队事故内勤陈高杰便给余女士打了个电话,仔细向她询问肇事方的相貌特征,以及对方电动车的一些细节,并随口问余女士还有什么线索可以提供。

  经此一问,余女士这才想起,当时自己曾用手机拍了对方电动车的防盗号牌。

  得此线索后,当天上午9时许,陈高杰立即动用科技手段,很快找到了肇事小伙。

  经查,肇事小伙姓杨,21岁,甘肃省礼县人,是一名来甬务工人员。

  之后,小伙杨某被传唤来到中队,并对自己的肇事逃逸行为供认不讳。

  因情节轻微,杨某认错的态度较好,在经得余女士谅解的情况下,通过中队调解,杨某向余女士赔付损失300元整。

  另外,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交警部门对杨某驾驶电动车违反规定载人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元的处罚。 通讯员 朱忠义 记者 朱琳

标签: 电动车;路遇;中队 责任编辑: 汪江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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