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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与婆婆先后过世 房产该如何过户
2017年10月11日 09:38:30 来源: 温州都市报 记者 吴祖坚

  昨天,鹿城政协法律服务团迎来第六场公益活动,现场接待了近百名前来咨询各类法律问题的市民。对市民提出的法律问题,律师们仔细倾听,热情解答。

  1

  丈夫和婆婆先后过世,房产过户难怎么破?

  市区陈阿婆:十几年前,她与丈夫购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丈夫名下。几年前丈夫和婆婆相继过世。她想将房产变更到自己名下,却因为婆婆的其他子女对房产享有继承份额,导致她无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浙江泽商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周夏静:陈阿婆的丈夫去世后,她的婆婆作为房产的第一继承人,对遗产有继承的份额。而她婆婆去世后,婆婆的子女对遗产也有继承的份额。对此,陈阿婆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对遗产进行分割,分配份额。分割之后,再来办理相关房产过户手续。

  2

  借款人还了20来万元,属于利息还是本金?

  市民杨先生:他将140多万元出借给我市一家建筑公司的项目部,月利息是1%。项目部分三笔共支付20来万元给杨先生,说是本金归还,但杨先生认为这属于利息。

  浙江泽商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周夏静:月利息1%属于法律保护范围内。按照规定,双方没有约定的话,这笔20来万元应是支付利息;除非双方约定这是归还本金。

  3

  名下多了10%公司股份,是否该归还老板遗孀?

  市民沈女士:她在一家房产公司任职,老板生前将10%的股份挂靠在她名下,她并不知情。现在老板过世了,老板妻子要讨回这些股份。她应该怎么办?

  浙江泽商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任定国:沈女士的老板过世后,他的妻子、子女、父母等为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沈女士应将股份归还给全部继承人才妥当,而不是归还给老板遗孀一人。对沈女士来说,这些股份也存在一定风险,万一出现企业资不抵债清偿不能的情况,债权人可能要求沈女士承担连带责任。

  4

  妻子涉嫌故意杀人被刑拘,律师能否支个招?

  湖南罗先生:他妻子在湖南开一家美容院,一名老人来按摩时发生意外,其妻实施了急救但老人当时就不行了,之后她将老人扔到了粪坑里。事发后其妻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警方刑拘。

  浙江泽商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叶湘:由于案件情况还在调查中,真实案情究竟如何目前不得而知。关键是通过现场勘查和尸检报告查明老人的死因。这里可能会存在着故意杀人、过失致人死亡、遗弃等不同罪名定性,如因老人自身病症身亡,也可能不构成犯罪,不同情况量刑不同。所以需要去当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情,再等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去复印卷宗材料,才能确定辩护思路。

  5

  财产想作适当安排,如何操作才能避免纠纷?

  市区郑阿婆:自己与丈夫决定将两人名下的一套房子给孙子,应该如何操作?

  浙江泽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光宇:为了避免纠纷,郑阿婆与丈夫可以办理遗产继承公证,指定孙子来继承这套房子;或者办理财产赠与公证,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将房子赠与孙子。

  大多数老年人都希望在生前将财产作适当的安排,律师建议遗嘱公证是个不错的选择,避免今后子女产生纠纷。

  6

  出借700万元,这些欠条还有法律效力吗?

  市民张先生当天带了近10张欠条,合计700万元出借金额,来咨询法律效力问题。

  浙江泽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肖立峰:从张先生的这些欠条来看,半数左右因诉讼时效、汇款凭证等各方面原因,存在着败诉的风险。市民在出借大笔金额时,其中重要一点就是要保存支付款项的证据,以及注意诉讼时效,以免给自己造成损失。

  另外,活动当天,还有多名前来咨询的老人,之前都因所谓投资理财或者民间借贷遭遇重大损失,但他们在搜集证据上都存在困难。浙江泽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海程提醒,老年人要注意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标签: 律师事务所;阿婆;婆婆;市民;房产;老板;丈夫;浙江 责任编辑: 蒋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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