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五大体系——“舟山样板”的机制
为了让“互联网+”更好地融入主体责任落实管理,舟山市委着力建立健全“五大体系”,探索形成了一系列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建立宣传引导体系,形成宣传引导机制。抓常态化的学习教育——把“两个责任”学习纳入市委党校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作为领导干部的必修课,通过领导宣讲、专家解读、专题研讨等形式,增强领导干部落实“两个责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抓经常化的约谈沟通——由市领导分赴各地,约谈县区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及其他成员,就落实主体责任提要求、压担子;由市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分赴各县区纪委,约谈纪委书记及其他班子成员,就落实监督责任提要求、传压力。抓系统化的外部宣传——积极搭建全媒体、全方位、全过程的立体式宣传平台,采取专题解读、专栏报道、在线访谈、公开承诺等方式,面向社会广泛宣传落实“两个责任”的意义、目的、措施、成效等,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建立分解落实体系,形成责任清单机制。细化责任清单——明确党委、党委书记、领导班子成员的40项主体责任清单和纪委、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组及其负责人的33项监督责任清单,实现责任内容与责任主体一一对应。强化责任分解——印发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抓“关键少数”,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位市党政领导,市委班子成员每半年书面报告责任分工落实情况,市委书记亲自审阅,提出要求,促进“一岗双责”落实。突出主抓直管——市委出台落实“两个责任”实施意见,明确主体责任定期报告、分析评议、督查督导、检查考核、约谈提醒等一系列主抓直管的刚性要求。各级党委通过与责任对象签订责任书,层层分解传导责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落实体系。
建立监督检查体系,形成压力传导机制。建立述责述廉制度——率先出台《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办法(试行)》,明确述责述廉的内容、方式、程序、结果运用及纪律要求。在市纪委全会上安排县(区)委书记进行述责述廉,现场接受市纪委委员的评议测评。建立主体责任报告制度——每年3月安排召开主体责任专题汇报会,逐一当面听取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的报告。通过硬碰硬评议、实打实报告、面对面汇报、一对一点评、背靠背测评、点对点整改,推动主体责任由“宽、松、软”变成“严、紧、硬”。建立党风廉政巡察制度——市委成立巡察联络办,市纪委设立巡察工作室,组建3个巡察组,先期选择3家单位开展集中巡察。将整改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情况作为巡察的重点,通过公开曝光巡察问题、分管市领导约谈、问题线索核查等一系列“组合拳”,强化政治巡察的震慑力。
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形成严格奖惩机制。实行年度例行检查考核——优化考核指标体系,突出考核重点,采取条目式、倒扣分的方式评分,坚持全面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由市领导带队,开展主体责任专项检查。建设网上考评系统——开发“两个责任”在线考评系统软件,运用“互联网+”,通过全面覆盖动态化管理、全程留痕过程化监督和实时公开多元化考评,提升考评实效。注重考核结果刚性运用——提高主体责任考核结果在市委综合考核权重,并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岗位调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结果排名靠后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并由分管市领导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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